招遠市林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煙臺市有關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林業發展戰略、工作的政策、規範性的檔案,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招遠市林業局
  • 直屬單位:經濟林站,種苗站,森林保護站等
  • 內設機構:造林綠化科,資源與林政科
  • 局長:楊洪瑜
  • 副局長:孫洪鐸
  • 主任:滕愛玲
介紹,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介紹

⒈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煙臺市有關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林業工作的政策、規範性的檔案,並監督實施。
⒉擬定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⒊組織開展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含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管理;組織指導林業種子、苗木的生產經營、質量監督檢驗及林業良種的審定。
⒋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登記、調處林權糾紛;依法辦理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組織指導木材檢查站的規劃、報批和管理;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
⒌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及調整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市政府批准後發布;負責對林業種質資源、有關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的保護管理;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珍稀樹種及其產品出口的管理工作。
⒍組織、指導、監督林業行政執法,查處森林案件;指導全市森林公安、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及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⒎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工作機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國有林場、苗圃設立、變更的審核;負責市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⒏負責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和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管理市級以上林業資金;籌集和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⒐制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林業質量技術標準;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和林業科技開發;制定全市林業人才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⒑組織、指導、協調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指導、協調跨區域重點綠化工程的實施。
⒒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布森林火災信息。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⒈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機關文秘檔案、人事勞資、機要信訪、信息督查、教育培訓、財務管理、新聞宣傳、計畫生育、接待保衛、會議籌備等行政事務工作;組織擬定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指導全市林業基本建設;負責林業建設項目的審核、審批;管理市級以上林業資金、局自有資金和其他資金;籌集和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林業系統財務、統計、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研究擬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林產品開發利用。
⒉造林綠化科:組織指導、檢查驗收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森林資源的調查、規劃、培育和發展;組織指導林業種子、苗木的生產、經營,審定林業良種;協調、指導山區綜合開發;擬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推廣與開發;承辦重大林業科技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擬定林業質量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種質資源、古樹名木、珍貴樹木、有關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擬定市級保護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和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⒊資源與林政科:負責全市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調查統計;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實施;管理、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依法查處宜林地區破壞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的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劃定疫區和保護區;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進出口管理;組織、指導濕地保護;研究擬定林業規章和有關政策;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指導全市林政管理隊伍和基層林業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協調和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植物的重大案件;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擬定全市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承擔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1、經濟林站:制定並組織實施招遠市以木本糧油樹種為主的經濟林發展規劃。推廣套用以木本糧油樹種為主的經濟林生產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掌握全市以木本糧油樹種為主的經濟林生產發展動態變化情況。
2、種苗站:對全市林業育苗進行技術指導;提供信息服務。 協助主管部門工作:為林業局提供全市育苗工作情況及具體工作意見與建議,編制計畫規劃等。行政執法:在全市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林業部分的實施,依法處理違法行為,核發《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
3、森林保護站:宣傳貫徹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預測預報、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防止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對其實施風險評估、監測,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技術研究,推廣運用和防治技術諮詢。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及資源調查;擬定及調整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市政府批准後發布;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進行濕地資源調查,規劃濕地保護區;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和地方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珍稀樹種及其產品的經營運輸管理。
4、森林防火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規則實施。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規劃和預案,組織森林防火演練。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專業隊伍。組織制定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設施設備。負責實施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全市林業行政案件。
5、林業站:宣傳、貫徹《森林法》和林業法規、方針、政策,發動民眾參加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協助當地政府制定林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搞好造林綠化工程的規劃設計。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安排,搞好森林資源各類清查。負責年度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變化情況。搞好造林綠化工作的督導和檢查驗收。傳播林業科技,總結推廣先進的林業技術,開展林業技術諮詢和服務。

領導分工

楊洪瑜:局長 主持林業局全面工作
孫洪鐸:副局長 負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行政審批、行政執法、法制、森林資源保護、經濟林工作、科技推廣、外經外資、招商引資、禽流感、自然保護區管理等工作。
郭沛利:副局長 負責造林綠化、義務植樹、環境保護、種苗生產、林業工程項目、森林公園和綠委辦日常工作。
滕連詩:副局長 負責護林防火、護林隊伍建設、破壞森林資源案件查處、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王科第:副局長 負責黨建工作、工會、人大、政協、老幹部、責任制考核、包後進村、社會治安、信訪、機關工作、紀檢、監察、宣傳、青年、武裝、扶貧、人才管理、林工商管理。
滕愛玲:主任 主持辦公室工作,分管計生、婦聯、檔案管理等工作。
劉國船:主任
協助孫洪鐸副局長抓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其他臨時

地理位置

地址:招遠市府前路50號
招遠市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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