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諭河中詔

《招諭河中詔》是唐代文學家陸贄創作的一篇文章。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招諭河中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詔
  • 作者:陸贄
  • 作品出處:《翰苑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招諭河中詔
朔方諸軍應在河中絳州朝邑將士等,並以義烈繼代,勳業冠時,艱虞以來,常濟國難。肅宗代宗,再復京邑,皆是朔方將士之功。去歲朕墓辯霉在奉天,凶黨攻逼,解圍赴急,亦賴此軍。言念爪牙,情均骨肉,濟朕危厄,感之豈忘。頃以懷光背恩,自生猜阻,熒惑將士,污脅忠良。朕頻降詔書,再三曉諭,皆被懷光隱匿,兼亦民屑少志有加察希灶誣。朕之誠懷,竟未宣布,夙夜自愧,寢食不安。時屬嚴凝,屢頒衣賜,豈以懷光一人拒命,遂棕催朵戶令將士俱不沾恩。朕於功臣,義存終始,其朔方及諸軍應在河中絳州朝邑將士等,今年春冬衣賜,並準二月二十一日敕。緣赴奉天解圍功臣等第給錢物,宜令所司並許計料別收貯,待道路通流,即當時支遣。其有歸順者續給,其將士等,有先賜實封,一切準估擊元敕,并州給牒。委馬燧、渾瑊逐分送付,其差人請受,仍明加宣諭招撫,務令忠義之士,各悉朕意。

作者簡介

陸贄(754--805),唐散文家。字敬輿。蘇棄邀訂州嘉興(今屬浙江)人。大曆進士。德宗即位,任為翰林學士,參與機謀。建中四年德宗避朱泚之亂於奉天,許多詔書都由他起草。貞元八年(792)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敢於指陳弊政。因被裴延齡所讒,十年冬罷相,次年貶為忠州別駕,居忠州十年而死。所作奏議,多用排偶,條理精密,文筆流府戀姜鞏暢。著有《翰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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