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標普金磚四國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招商標普金磚四國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是招商基金髮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招商標普金磚四國指數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招商基金
  • 基金管理費:0.80%
  • 首募規模:4.37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1714
  • 成立日期:20110211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採用指數化投資方式,通過投資紀律約束和量化風險管理,力求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獲得與標的指數收益相似的回報。本基金控制目標為基金淨值收益率與標的指數收益率之間的年跟蹤誤差不超過6%。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全球證券市場中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等權益類證券;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回購協定、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證券;以及基金、ETFs、金融衍生品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控制跟蹤誤差的前提下,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在保證流動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現金頭寸可存放於境內,滿足基金贖回、支付管理費、託管費、手續費等需要,並可以投資貨幣市場工具。

投資策略

本基金至少80%以上的資產採用完全複製法進行指數化投資,即按照標準普爾金磚四國40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構建指數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在因特殊情況導致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採用最佳化方法構建最優投資組合的個股權重比例,以求儘可能貼近目標指數的表現。
本基金儘可能追求基金資產在股票市場上的充分投資。本基金投資於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90%,其中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
(1)股票組合構建原則
本基金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該部分資產本基金將採取完全複製法複製指數進行投資,即按照標準普爾金磚四國40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構建指數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
(2)股票組合的構建和調整
本基金在建倉期內,按照標準普爾金磚四國40指數各成份股的基準權重對其逐步買入,在力求跟蹤誤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採取適當的方法降低買入成本。當遇到以下情況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的具體情況,對指數投資部分進行適當調整,以便實現對跟蹤誤差的有效控制:
a.預期標的指數成份股將調整時;
b.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分拆、拆股、增發、分紅、併購等公司行為時;
c.指數成份股出現流動性問題或者可能發生停牌、退市等情況時;
d.其他影響指數複製的因素。
本基金指數組合的調整按照定期調整和不定期調整的方式進行。
①定期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指數化投資組合將定期根據所跟蹤的標普金磚四國40指數對其成份股的調整而進行相應的跟蹤調整。本基金在目標指數成分股定期調整信息公布前一個月內,根據對調整方案的分析預測以及成分股調整對股價影響的分析,在保持較小跟蹤誤差的前提下,決定採取提前調整還是事後調整的策略,增持可能進入目標指數的股票,剔除可能被調整出目標指數的股票。並在目標指數成分股定期調整信息公布後一個月內按照調整後的指數成分股及權重構建投資組合。
②不定期調整
在以下情況出現時,本基金將對指數投資組合進行調整:
a.當成份股發生分拆上市、拆股、增發、分紅、併購等情況而影響成份股在指數中權重的行為時,本基金將根據指數公司的指數調整公告及時對指數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
b.根據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情況,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從而有效跟蹤標的指數;
c.若個別成份股因停牌、流動性不足或受到法規限制等其他因素,使得基金管理人無法按照其所占標的指數的權重進行購買時,基金管理人將綜合考慮跟蹤誤差最小化和投資者利益,決定部分持有現金或買入相關的替代性組合;
d.當成份股退市的,相應成份股從指數計算中剔除,本基金將做相應調整;
e.其他需要調整的事項。
③跟蹤誤差的監控與管理
本基金將採取事前預測和事後跟蹤分析的方法來控制基金對於基準指數的跟蹤效果,主要使用業界通用的指數基金業績評價標準,即基金日跟蹤偏離度和年化跟蹤誤差,以衡量基金日收益率相對基準指數日收益率的差值以及該差值在一段時間的波動性,控制的目標為追求上述兩個評價指標的最小化。
a.事前預測:
每日,基金經理通過公司使用的投資風險模型軟體對基金的風險因子和基金的跟蹤誤差進行估算:
其中,■ 是基金的預計跟蹤誤差,Wp是基金組合中個股與比較基準的權重差異,Fs 和∑FxF 是風險模型軟體測算的個股對風險因子的敞口和風險因子的協方差矩陣。基金經理和風險控制部門對基金的跟蹤誤差進行事前的估算,以確保基金不會在高於基金風險目標的操作運行,並監測主要的風險來源。
b.事後跟蹤分析:
Ⅰ.每日,基金經理分析基金的跟蹤偏離度。
其中,di 是每日跟蹤偏離度,pi 是基金每日價格收益,bi 是指數每日價格收益。
Ⅱ.每月末,基金績效與風險評估小組對本基金的運行情況進行量化評估。
其中,σi 是基金最近一年的日跟蹤誤差,di 是每日跟蹤偏離度,N是最近一年交易天數。基金的年化跟蹤誤差∑將根據實際交易的天數進行計算。
基金經理將根據基金業績和風險評估報告分析當月的投資操作、組合狀況和跟蹤誤差等情況,重點分析基金的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產生原因、現金控制情況、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前後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等。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6.0%。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2、債券投資策略
作為股票型指數基金,本基金的債券投資僅為輔助性投資手段。本基金的債券投資以降低基金的跟蹤誤差、管理基金的流動性為目的,同時考慮金融衍生品保證金管理的需要,通過採用主動投資策略構建海外債券投資組合,並且個券的選擇不限於金磚四國市場。
3、金融衍生產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目的是儘量實現在中國交易日的連續交易,減少指數的跟蹤誤差,在流動性較差時減少集中交易帶來的衝擊成本,而不是通過金融衍生工具來投機獲利。可以不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時,儘量減少衍生工具的使用。任何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將嚴格遵守指數跟蹤的目標。金融工具的初始保證金不超過基金資產的3%,基金運行不使用槓桿操作,即投資組合的槓桿比例最高不超過基金資產的100%。
本基金至少80%以上的資產採用完全複製法來追蹤標的指數。然而,考慮到實際投資操作的各種情況,我們將適當參與金融衍生產品的投資,金融衍生品的投資策略主要包括:
(1)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的跨市場交易的特點,減少因為限制投資、交易假期和時差對跟蹤指數的拖累。
(2)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的槓桿作用,減少現金頭寸或者某些成份股的交易流動性可能帶來的跟蹤誤差;
(3)利用金融衍生產品來對沖一些外匯市場匯率的波動造成的跟蹤誤差;
(4)適當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組合的持有收益覆蓋一定的基金固定費用。
本基金對金融衍生產品的投資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收益分配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定將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額進行比例分配。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其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選擇紅利再投資的,現金紅利則按除權日經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
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的基金份額只支持現金紅利方式,投資者不能選擇其他的分紅方式,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可供分配利潤為正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基金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
6、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7、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以四捨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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