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安心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招商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招商安心收益債券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招商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54.40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17011
- 成立日期:20081022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基礎上,追求穩定的當期收益和基金資產的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固定收益類證券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信用等級為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債券回購、資產支持證券、央行票據、同業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還可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進行股票配售及派發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資可分離債券所形成的權證等資產。
本基金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還可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進行股票配售及派發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資可分離債券所形成的權證等資產。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
本基金對債券等固定收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其中,企業債投資比例為0-40%,可轉債投資比例為0-40%),股票等權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不高於基金資產的20%,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5%。
2、組合構建
(1)貨幣市場工具投資
在本基金的貨幣市場工具投資過程中,將以嚴謹的市場價值分析為基礎,採用穩健的投資組合策略,通過對短期金融工具的組合操作,在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同時,追求穩定的投資收益。
(2)債券(不含可轉債)投資
在本基金的債券(不含可轉債)投資過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將採取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以中長期利率趨勢分析為基礎,結合中長期的經濟周期、巨觀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線分析,實施積極的債券投資組合管理,以獲取較高的債券組合投資收益。
(3)可轉債投資
對於本基金中可轉債的投資,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採用可轉債相對價值分析策略。
由於可轉債兼具債性和股性,其投資風險和收益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可轉債相對價值分析策略通過分析不同市場環境下其股性和債性的相對價值,把握可轉債的價值走向,選擇相應券種,從而獲取較高投資收益。
(4)股票投資
本基金可參與股票一級市場投資和新股申購,還可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進行股票配售及派發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資可分離債券所形成的權證等資產。
本基金對債券等固定收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其中,企業債投資比例為0-40%,可轉債投資比例為0-40%),股票等權益類品種的投資比例不高於基金資產的20%,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5%。
2、組合構建
(1)貨幣市場工具投資
在本基金的貨幣市場工具投資過程中,將以嚴謹的市場價值分析為基礎,採用穩健的投資組合策略,通過對短期金融工具的組合操作,在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同時,追求穩定的投資收益。
(2)債券(不含可轉債)投資
在本基金的債券(不含可轉債)投資過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將採取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以中長期利率趨勢分析為基礎,結合中長期的經濟周期、巨觀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線分析,實施積極的債券投資組合管理,以獲取較高的債券組合投資收益。
(3)可轉債投資
對於本基金中可轉債的投資,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採用可轉債相對價值分析策略。
由於可轉債兼具債性和股性,其投資風險和收益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可轉債相對價值分析策略通過分析不同市場環境下其股性和債性的相對價值,把握可轉債的價值走向,選擇相應券種,從而獲取較高投資收益。
(4)股票投資
本基金可參與股票一級市場投資和新股申購,還可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進行股票配售及派發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資可分離債券所形成的權證等資產。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當期可供分配收益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收益分配實施當日)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小數點後第3位開始捨去,捨去部分歸基金資產;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收益分配實施當日)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小數點後第3位開始捨去,捨去部分歸基金資產;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