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2008年12月31,《拖拉機安全要求第4部分: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09年10月1日實施。
檔案全文
1 範圍
GB18447的本部分是從物理性能及預定使用方面對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提出的限制,所規定的安全要求適用於GB/T15706.1—2007中3.6規定的在機器預定使用期內始終存在的危險。
GB18447的本部分適用於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以下簡稱拖拉機)。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GB1844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T3871.6 農業拖拉機 試驗規程 第6部分:農林車輛制動性能的確定(GB/T3871.6—
2006,ISO5697:1982,Agriculturalandforestryvehicles—Determinationofbrakingperformance,IDT)
GB/T3871.8 農業拖拉機 試驗規程 第8部分:噪聲測量(GB/T3871.8—2006,OECDR5:
2002,Noisemeasurementatthedriver’sposition(s)onagriculturalandforestrytractors,MOD)
GB/T3871.13 農業拖拉機 試驗規程 第13部分:排氣煙度測量(GB/T3871.13—2006,
ISO7894:1986,MOD)
GB/T4269.1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操作者操縱機構和其他顯示裝置用符號 第1部分:通用符號(GB/T4269.1—2000,idtISO37671:1991)
GB/T4269.2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操作者操縱機構和其他顯示裝置用符號 第2部分:農用拖拉機和機械用符號(GB/T4269.2—2000,idtISO37672:1991)
GB6376 拖拉機 噪聲限值
GB/T9480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使用說明書編寫規則(GB/T9480—
2001,eqvISO3600:1996)
GB9656 汽車安全玻璃
GB10395.1—2001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 安全技術要求 第1部分:總則(eqvISO42541:1989)
GB10396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安全標誌和危險圖形 總則(GB10396—
2006,ISO11684:1995,MOD)
GB/T15706.1—2007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1部分:基本術語和方法
(ISO121001:2003,IDT)
GB/T20948 農林拖拉機 後視鏡技術要求
GB/T20949 農林輪式拖拉機 照明和燈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
GB/T21956.1 農林窄輪距輪式拖拉機防護裝置強度試驗方法和驗收條件 第1部分:前置式靜
態試驗方法(GB/T21956.1—2008,OECDCode6:2005,OecdstandardCODEfortheofficialtestingoffrontmountedrolloverprotectivestructuresonnarrowtrackwheeledagriculturalandforestrytrac tors,MOD)
GB/T21956.2 農林窄輪距輪式拖拉機防護裝置強度試驗方法和驗收條件 第2部分:前置式動態試驗方法(GB/T21956.2—2008,OECDCode6:2005,OecdstandardCODEfortheofficialtestingoffrontmountedrolloverprotectivestructuresonnarrowtrackwheeledagriculturalandforestrytrac tors,MOD)
GB/T21956.3 農林窄輪距輪式拖拉機防護裝置強度試驗方法和驗收條件 第3部分:後置式靜
態試驗方法(GB/T21956.3—2008,OECDCode7:2005,OecdstandardCODEfortheofficialtestingofrearmountedrolloverprotectivestructuresonnarrowtrackwheeledagriculturalandforestrytrac tors,MOD)
JB/T6701 拖拉機 前照燈
JB/T8303 農業拖拉機 駕駛座安全帶(JB/T8303—1999,eqvISO3776:1989)
3 危險一覽表
拖拉機在行走、作業及維修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見表1。
表1 危險一覽表
4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及判定
4.1 一般要求
4.1.1 有駕駛室的拖拉機,可設乘員座椅,乘員座椅應固定牢固,其位置不能影響駕駛員操作,且座椅不應增加拖拉機的外廓尺寸。不帶駕駛室的拖拉機後擋泥板不允許設乘員座椅。
4.1.2 拖拉機的輪圈輪輞應有足夠的強度,以保證在正常工作和維修保養時不致損壞。
4.1.3 拖拉機液壓系統應有防止過載的安全保護裝置,液壓轉向系用液壓管路的爆破壓力至少應能承受系統正常工作壓力的4倍,其他液壓管路爆破壓力應至少能承受正常工作壓力的2.5倍,並在管路上標明承受的正常工作壓力。
4.1.4 拖拉機電器線路的連線應正確、可靠,導線應綑紮成束,布置整齊,固定卡緊,接頭牢固並有絕緣套。導線穿越孔洞時應設絕緣套管。拖拉機液壓管路及電器線路的布置應避免摩擦和接觸發熱部件。
4.1.5 駕駛室前擋風玻璃應使用安全玻璃,並符合GB9656的要求;前風窗應配備刮水器,刮水器的起止位置應不影響駕駛員的視野。
4.1.6 拖拉機燃油箱的安裝應保證周圍不存在突出物和銳邊、尖角等。帶駕駛室的拖拉機,輸油管和加油口必須安裝在駕駛室外部。燃油箱自身結構應滿足下列要求:
a) 燃油箱通入2倍的燃油箱工作壓力或不低於30kPa壓縮空氣,10min內應無滲漏現象;
b) 燃油箱注入額定容量85%的水,裝好燃油箱蓋,翻轉燃油箱使加注口朝下,燃油箱蓋及進排氣裝置的泄漏量應不大於30g/min。
4.1.7 拖拉機最大不透光排氣煙度值不大於2.2m,按GB/T3871.13的規定測量。
4.1.8 拖拉機環境和駕駛員操作位置處噪聲限值應符合GB6376的規定,並按GB/T3871.8的規定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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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安全防護
4.2.1 操作人員按產品使用說明書操作和維護保養時,在危及操作人員健康和安全的危險或潛在危險處應有防護和/或安全警示標誌。易產生危險的外露旋轉件應有防護裝置,防護裝置應固定牢靠,耐壓、無尖角和銳棱。其他外露結構件應無易使操作人員受到傷害的尖角、銳棱等結構形狀。4.2.1.1 動力輸出軸不工作時,應安裝安全防護套;動力輸出軸使用時必須有防護罩。
4.2.1.2 踏板、腳踏板、階梯應防滑,必要時應有突緣或擋邊。尺寸應符合GB10395.1—2001中
10.1.3的規定。
4.2.1.3 啟動爪應有護緣,軸端不得突出護緣以外。
4.2.1.4 風扇、皮帶輪(含飛輪皮帶輪)、飛輪應有防護裝置。
4.2.2 排氣管出口位置和方向的布置應使駕駛員或其他操作者儘量減少接觸到有害氣體和煙霧。消聲器及排氣彎管應設定隔熱防護裝置,穿過防護裝置可及的安全距離應符合GB10395.1—2001中
7.1.5的規定。
4.2.3 蓄電池的布置應避免電解液及其酸霧對駕駛員造成危害。
4.2.4 拖拉機應能配備安全架及安全帶。安全架的強度至少應符合GB/T21956.1、GB/T21956.2、
GB/T21956.3中一種試驗方法和驗收條件的要求;安全帶的強度應符合JB/T8303的規定。
4.3 制動性能
4.3.1 拖拉機在20%的乾硬坡道上,使用駐車制動裝置,應能沿上下坡方向可靠停住,並按
GB/T3871.6的規定檢測。
4.3.2 拖拉機冷態試驗的制動平均減速度應不小於2.5m/s。試驗方法按GB/T3871.6的規定測試。
4.4 照明、信號裝置
4.4.1 拖拉機照明信號裝置應工作準確、可靠。拖拉機應至少有二個前照燈、一個工作燈、二個制動燈、前後各二個轉向信號燈。帶駕駛室的拖拉機還應至少有一個駕駛室頂棚燈。前照燈應符合
JB/T6701的要求,燈光信號裝置的光色應符合GB/T20949的規定。
4.4.2 拖拉機每隻前照燈的遠光光束的發光強度應不小於6000cd。
4.4.3 檢測拖拉機前照燈近光光束的照射位置時,前照燈照射在距離10m遠的螢幕上,光束中點的離地高度不允許大於前照燈安裝中心位置離地高度的0.7倍。水平位置要求,向右偏移不允許超過350mm,不允許向左偏移。前照燈光束照射位置應在拖拉機裝滿油和水、無配重的狀態下按附錄A的規定檢測。
4.4.4 拖拉機應安裝非貼上的後反射器。後反射器應與拖拉機牢固連線,且應能保證夜間在正後方
150m處用光照強度為18000cd的前照燈照射時,在照射位置就能確認其反射光。
4.4.5 帶駕駛室的拖拉機應在左、右各設一面後視鏡,不帶駕駛室的拖拉機應至少設定一面後視鏡。
後視鏡應符合GB/T20948的規定。
4.5 安全操作標識
操縱裝置的操縱方向不明顯時,應在操縱裝置上或其附近用操縱符號標明,操縱符號應符合
GB/T4269.1及GB/T4269.2的規定。
5 使用信息
5.1 拖拉機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安裝一個能永久保持的商標或廠標,在車身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裝置能識別車型的標誌。
5.2 拖拉機應裝置能永久保持的產品標牌,標牌標明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拖拉機名稱型號;
———發動機標定功率(12小時);
———出廠編號及年月;
———製造廠名稱及地址;
———產品執行標準編號。
5.3 至少在下列危險部位,應設定安全標誌。安全標誌應符合GB10396的規定。
a) 禁止乘坐在非乘員位置上,如拖拉機後擋泥板處禁止乘坐的安全標誌;b) 懸掛裝置工作時,禁止靠近的安全標誌;c) 動力輸出軸使用的安全標誌;d) 水箱蓋處的安全標誌。
5.4 每台拖拉機應向用戶提供便於用戶閱讀的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拖拉機所用潤滑油的中國牌號。說明書的編寫應符合GB/T9480的規定,其安全注意事項至少應包括:
a) 避免危險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項;b) 緊急情況應採取的措施;c) 禁用要求;
d) 安全標誌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