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戀設碑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樹立義利兼顧、以義為先理念,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揚自我教育的優良傳統,自覺地把自身企業的發展與拉薩的發展結合起來,把個人富裕與全市人民的共同富裕結合起來,把遵循市場法則與發揚社會主義道德結合起來,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宣傳表彰他們中的先進典型。
(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弘揚時代新風,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熱心公益事姜市察煮業,投身光彩事業,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支持企業黨建工作,為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發揮作用提供必要條件。
二、參與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
(一)密切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聯繫,深入了解他們的意願和要求,向黨和政府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二)圍繞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參與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貫徹執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社會環境的改善。
(三)幫助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和水平,積極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參與政治生活和社會事務。
(四)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發現、培養、推薦和管理工作。
三、協助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
(一)積極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服務載體和機制,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資、技術、人才等方面服務,引導非公有制企業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最佳化升級,推進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不斷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抵禦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增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的聯繫,促進經貿合作。積極開展民間外交,加強同國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為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國際合作提供服務。
(三)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組織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實施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促進城鄉、區域統籌協調發展。
四、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
(一)履行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指導和推動商會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章程制定商會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範內部管理,發揮宣傳政策、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維護權益、加強自律的作用,培育和發展中國特色商會組織。
(二)參與行業協會商會政策法律的制定。指導商會反映行業發展動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五、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協同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參與協調勞動關係腿朵設三方會議,同政府部門、工會組織和其他有關企業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動勞動關係立法、健全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係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二)引導非公有制企業依法與工會就職工工資、生活福利、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契約。
(三)協調處理投榜漏槓資者利益和勞動者權益的關係,引導非公有制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積極創造就業崗位,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協助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推動其建立工會等群團組織,積極開展活動。
六、反映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利益危灶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
七、依法加強會產管理和保護。
內設機構
1、辦公永定蒸連室
辦公室是本部門的具體辦事機構之一,也是行政、人事、後勤、綜治、工會的綜合部門,兼任著方方面面的工作。辦公室工作開展的好壞直接影響本部門整體工作成效,因此,要求辦公室工作人員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每一項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能是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在“廉潔、求真、高效、創新”的工作準則指導下,做好為領導服務,為部門服務,為機關乾職人員和廣大非公有制經濟界人士服務的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決議、決定、意見。
二、負責工商聯的日常事務工作。
三、按照會領導安排部署,協調各科室之間的工作關係。
四、負責工商聯的日常碑歸照行文及各種會議材料的草擬和修改工作。
五、負責各種會議的準備工作。
六、負責各類檔案、資料的收發、傳閱、歸檔等工作,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七、負責機關上報、下發檔案的登記、編號、列印、傳送工作。
八、負責報刊、雜誌的訂閱、分發工作。
九、負責商品房和外來人員的登記、管理。
十、負責值班安排、門衛制度的落實,督促等內保工作。
十一、負責建立各項會議專項記錄製度。
十二、負責各種通知、邀請函、請柬的處理工作。
十三、負責車輛的調派、修理、手續辦理等工作。
十四、負責房子院壩維修、水、電的管理,以及稅務、工商、房管手續的辦理。
十五、負責對外接待工作。
十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情況,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
十七、辦理主席辦公會議交辦的其它事項。
2、非公黨工委辦公室
拉薩市非公經濟工作委員會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負責全市非公經濟黨建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制定、檢查指導,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有關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制定加強非公經濟黨建工作的政策和規劃,對全市非公經濟黨建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提出工作的意見建議;
3、組織實施全市非公經濟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對非公經濟黨建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考核獎勵;
4、教育和引導非公經濟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凝聚員工,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非公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5、指導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開展宣傳、紀檢、群團、統戰等工作;
6、直接聯繫管理部分規模、影響較大的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
7、牽頭抓好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和非公企業業主及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教育和培訓,指導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抓好黨員隊伍建設;
8、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9、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幫助非公經濟組織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共同抓好非公經濟黨建工作;
10、完成市委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3、非公經濟培訓中心
培訓工作是工商聯履行“團結、幫助、引導、教育”職責的重要載體,是提高非公經濟人士綜合素質和加強新時期非公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舉措。
1.負責擬訂全市工商聯繫統業務培訓和總商會經濟活動培訓計畫。
2.組織實施非公經濟人士、工商聯繫統幹部職工的各類培訓,包括黨建工作培訓。
3.負責擬定全市非公經濟管理人員和各類人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4.了解非公有制企業人才需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就業培訓等工作。
5.做好全市非公有制企業技術職稱評定培訓。
6.配合相關科室,組織舉辦相關大型活動。
7.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組織宣傳科
一、負責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報導非公有制企業、代表人士及工商聯繫統幹部隊伍中的模範人物和先進事跡,宣傳報導全市工商聯的重大公務活動。
二、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學習教育活動、爭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優秀建設者活動,承擔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考察、推薦、履行社會職責、光彩事業促進等工作。
三、圍繞中心工作,抓住與工商聯有關的問題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並形成調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做好參政議政、代表和委員工作。
四、制訂商協會組建規劃,積極組建商協會,並抓好對已建商協會的活動及規範管理等工作。
五、為會員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融資、培訓、諮詢等服務。
六、做好會員發展工作和會費收繳工作。
七、做好綜合資料庫的更新和錄入,按要求上報各類報表。
八、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對內對外洽談會、交易會,組織會員考察訪問,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九、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合理合法意見、要求和建議。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5、經濟法律諮詢科
1、負責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經營、管理、合作交流提供服務,承擔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落實工作;
2、負責收集、掌握和宣傳黨和國家及自治區、拉薩市有關經濟政策法規,調研分析相關情況;
3、負責調研分析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狀況,積極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科學發展,努力協調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推動非公有制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編撰民營經濟發展報告,調研、分析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實時信息;
5、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的合作交流、招商引資活動,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積極提供政策、法律、融資、科技、商務、技術、人才等信息諮詢服務;
6、負責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交流,推動改善非公有制企業融資環境,努力擴大社會投資規模;
7、負責會員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法律諮詢、維權服務工作,積極構建非公有經濟組織法律維權工作機制;
8、負責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確保非公有制企業參與非公有制企業經濟仲裁,協助糾紛調解,努力維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協調處理各類投訴案件;
9、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投資與企業併購、民營企業“走出去”、國內外經貿活動、國家級科技項目申報、引進國內外智力、企業信息化等專業化服務,以及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與公共事業、新能源等產業政策研究和實踐;
10、負責組織和引導廣大會員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履行社會責任、參與就業再就業和公益慈善事業、開展扶貧開發等有關工作;
11、負責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培訓工作;
12、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商會秘書科
1、負責承擔總商會領導聯絡和日常服務工作;
2、全面負責行業商會(協會)、異地商會(協會)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3、承擔總商會的會務籌備工作;負責與國外、區外商會組織交流合作工作;
4、與會員處一同承擔對會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5、負責反映商會會員的意見、要求,維護商會會員的合法權益;
6、負責推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積極參與光彩事業、感恩行動和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7、負責協調有關偏遠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和幫扶工作;
8、負責協調工商聯繫統對口援藏受援工作;
9、負責拉薩市非公有制經濟淨土健康產業宣傳、推廣等各項工作;
10、參與組織幹部及會員的商務溝通、學習考察、交流與合作;
11、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協調處理投資者利益和勞動者權益的關係,引導非公有制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積極創造就業崗位,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協助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推動其建立工會等群團組織,積極開展活動。
六、反映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利益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
七、依法加強會產管理和保護。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辦公室是本部門的具體辦事機構之一,也是行政、人事、後勤、綜治、工會的綜合部門,兼任著方方面面的工作。辦公室工作開展的好壞直接影響本部門整體工作成效,因此,要求辦公室工作人員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每一項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能是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在“廉潔、求真、高效、創新”的工作準則指導下,做好為領導服務,為部門服務,為機關乾職人員和廣大非公有制經濟界人士服務的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決議、決定、意見。
二、負責工商聯的日常事務工作。
三、按照會領導安排部署,協調各科室之間的工作關係。
四、負責工商聯的日常行文及各種會議材料的草擬和修改工作。
五、負責各種會議的準備工作。
六、負責各類檔案、資料的收發、傳閱、歸檔等工作,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七、負責機關上報、下發檔案的登記、編號、列印、傳送工作。
八、負責報刊、雜誌的訂閱、分發工作。
九、負責商品房和外來人員的登記、管理。
十、負責值班安排、門衛制度的落實,督促等內保工作。
十一、負責建立各項會議專項記錄製度。
十二、負責各種通知、邀請函、請柬的處理工作。
十三、負責車輛的調派、修理、手續辦理等工作。
十四、負責房子院壩維修、水、電的管理,以及稅務、工商、房管手續的辦理。
十五、負責對外接待工作。
十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情況,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
十七、辦理主席辦公會議交辦的其它事項。
2、非公黨工委辦公室
拉薩市非公經濟工作委員會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負責全市非公經濟黨建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制定、檢查指導,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有關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制定加強非公經濟黨建工作的政策和規劃,對全市非公經濟黨建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提出工作的意見建議;
3、組織實施全市非公經濟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對非公經濟黨建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考核獎勵;
4、教育和引導非公經濟組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凝聚員工,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非公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5、指導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開展宣傳、紀檢、群團、統戰等工作;
6、直接聯繫管理部分規模、影響較大的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
7、牽頭抓好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和非公企業業主及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教育和培訓,指導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抓好黨員隊伍建設;
8、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9、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幫助非公經濟組織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共同抓好非公經濟黨建工作;
10、完成市委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3、非公經濟培訓中心
培訓工作是工商聯履行“團結、幫助、引導、教育”職責的重要載體,是提高非公經濟人士綜合素質和加強新時期非公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舉措。
1.負責擬訂全市工商聯繫統業務培訓和總商會經濟活動培訓計畫。
2.組織實施非公經濟人士、工商聯繫統幹部職工的各類培訓,包括黨建工作培訓。
3.負責擬定全市非公經濟管理人員和各類人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4.了解非公有制企業人才需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就業培訓等工作。
5.做好全市非公有制企業技術職稱評定培訓。
6.配合相關科室,組織舉辦相關大型活動。
7.承辦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組織宣傳科
一、負責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報導非公有制企業、代表人士及工商聯繫統幹部隊伍中的模範人物和先進事跡,宣傳報導全市工商聯的重大公務活動。
二、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學習教育活動、爭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優秀建設者活動,承擔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考察、推薦、履行社會職責、光彩事業促進等工作。
三、圍繞中心工作,抓住與工商聯有關的問題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並形成調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做好參政議政、代表和委員工作。
四、制訂商協會組建規劃,積極組建商協會,並抓好對已建商協會的活動及規範管理等工作。
五、為會員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融資、培訓、諮詢等服務。
六、做好會員發展工作和會費收繳工作。
七、做好綜合資料庫的更新和錄入,按要求上報各類報表。
八、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對內對外洽談會、交易會,組織會員考察訪問,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九、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合理合法意見、要求和建議。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5、經濟法律諮詢科
1、負責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經營、管理、合作交流提供服務,承擔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落實工作;
2、負責收集、掌握和宣傳黨和國家及自治區、拉薩市有關經濟政策法規,調研分析相關情況;
3、負責調研分析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狀況,積極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科學發展,努力協調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推動非公有制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編撰民營經濟發展報告,調研、分析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實時信息;
5、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的合作交流、招商引資活動,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積極提供政策、法律、融資、科技、商務、技術、人才等信息諮詢服務;
6、負責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交流,推動改善非公有制企業融資環境,努力擴大社會投資規模;
7、負責會員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法律諮詢、維權服務工作,積極構建非公有經濟組織法律維權工作機制;
8、負責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確保非公有制企業參與非公有制企業經濟仲裁,協助糾紛調解,努力維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協調處理各類投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