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拉薩市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拉薩市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是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辦公地點,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拉薩市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城關區工業經濟、數字經濟、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城關區工業和信息化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提出最佳化城關區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布局、結構調整、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推動相關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承擔城關區工業和信息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
(三)負責提出城關區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城關區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領域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上報或審批、核准、審核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城關區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的運行、調度工作。監測和分析城關區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的運行態勢和質量,進行預測預警,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加強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煤、電、油、氣、運、數據等生產要素的調度保障工作。
(五)負責統籌推進城關區數字經濟和大數據套用發展,指導協調信息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數據資源標準規範、管理體系和數字經濟治理體系。負責政府和社會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服務。負責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協調推進網路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各相關行業數位化轉型發展,促進信息消費。
(六)統籌推進城關區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城關區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規劃、布局,組織推進城關區電子政務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統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預算內政府信息化項目技術論證和符合性審查。聯繫基礎電信企業工作,指導協調城關區級信息化企業發展和管理。
(七)推動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新興產業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推進品牌戰略工作。
(八)負責城關區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提出評審意見。協調解決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工業領域國防動員工作。
(九)負責原材料、消費品、裝備、電子信息等工業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礦業、化工(不含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業等重工業的行業管理。負責食品業、藥業、天然飲用水產業、民族手工業等行業管理。組織協調裝備製造業發展,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引進先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創新。負責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行業管理。負責鹽業行業管理、許可權內國防科技工業行業管理、國防信息動員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工藝美術大師評選工作。
(十)負責城關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發展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國家和自治區用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企業技術、產品、管理等創新。協調推進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服務,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對外交流合作。
(十一)負責城關區工業產業園區的建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產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工業產業布局和結構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工業產業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工業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指導推進工業產業園區產業集聚、最佳化升級、發展評估和功能轉型等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城關區商務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
(十三)擬訂城關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參與擬訂與促進城關區商務事業發展相關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和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以及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四)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推動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
(十五)牽頭推進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牽頭推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轄區內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推進商貿領域行政執法。
(十六)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食糖除外)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擬訂餐飲服務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七)研究提出推進城關區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關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城關區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八)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及技術目錄。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與便利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二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牽頭擬訂城關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一)組織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城關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性措施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跟蹤調查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性措施對城關區相關產業的影響。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
(二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利用外資法律法規規章和外商投資產業政策。擬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引進項目的跟蹤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城關區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
(二十三)負責城關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國家有關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政策。
(二十四)貫徹實施招商引資政策措施和產業指導目錄,擬訂城關區招商引資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五)負責督促城關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參與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論證工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進行聯合踏勘、陪審和規劃布局,參與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商務談判。負責規範招商引資秩序,對違反產業布局規劃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二十六)負責組織城關區招商引資政策宣傳、項目推介工作。宣傳城關區投資環境和產業政策,推介城關區重點區域、重點產業和重大招商項目。牽頭組織開展重大招商引資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二十七)負責城關區招商引資工作綜合評價。做好城關區招商引資年度計畫的分解、統計、考核工作,制定考核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管理和維護城關區招商引資項目庫,推動招商引資信息化建設。
(二十八)指導協調城關區各相關部門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九)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十)完成城關區委和城關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職能轉變。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應圍繞貫徹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網路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轉方式、調結構、促升級、防風險、補短板、增後勁為著力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積極培育新興產業,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著力提升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質量,不斷加強、最佳化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和服務職能,努力構建具有城關發展特色的經濟體系。一是更加注重從工業和信息化單一層面,進一步擴展延伸到工業經濟、數字經濟等層面,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二是更加注重圍繞國家、自治區、拉薩市和城關區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的任務安排,推動服務和管理下沉,更好發揮經濟和信息化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三是更加注重簡政放權要求,下放管理和服務職能,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逐步減少並依法規範事前審批,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不斷最佳化發展環境。四是加強和改善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加強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五是積極推進流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完善流通供給體系,提高城鄉尤其是農牧區流通供給質量,提升流通供給率。六是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最佳化貿易方式,培育對外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推動外貿發展上台階。七是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建設面向南亞開放通道,加強開放合作,推動形成全方位、寬領域、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
(三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1)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國民經濟的運行調度工作。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經濟、數字經濟和信息化建設的運行調度工作,會同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煤、電、油、氣、運、數據等生產要素的調度保障工作。(2)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投資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擬訂城關區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明確投資審批、核准、審核的範圍、標準和程式。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審批、核准、審核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需要報拉薩市審批、核准、審核的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上報。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涉及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由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的意見,由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籌平衡。由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實施的項目,投資計畫由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制定並聯合下達。(3)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擬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政策措施,制定統一的制度、規範和程式,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發展和規範第三方評估機制。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批、核准、審核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進行節能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評審意見,在與能源消費總量、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等進行銜接平衡後,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2.與城關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相關工作和事故調查處理。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倉儲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與城關區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網路輿情管控、網上正能量傳播、網路信息安全協調管理和信息化推進方面的規劃布局等工作。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履行信息化建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城關區信息化建設工作的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管,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協調工業控制系統網路安全。
4.與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現任領導

局長:單增曲珍

辦公地點

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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