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拉薩市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拉薩市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 現任領導:王銳 
主要職責,辦公地點,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發展改革戰略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關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城關區專項規劃編制的立項和管理,負責城關區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拉薩市和城關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和政策建議。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城關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監測預測預警價格變動,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推進重要商品、服務和要素價格改革。組織實施價格政策和由國家、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及重要收費標準。
(四)調查研究、匯總分析財政和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擬訂城關區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
(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
(六)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拉薩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措施。協調落實“一帶一路”建設。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
(七)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擬訂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
(八)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自治區、拉薩市和城關區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編制易地扶貧搬遷、以工代賑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等。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經濟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協調銜接對口援藏建設項目的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城關區受援工作領導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一)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品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關區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提出安排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
(十二)負責城關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三)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並組織實施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負責城關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評估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公共機構節能規劃、節能綜合工作方案。
(十四)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配合招商引資相關工作。
(十五)指導、監督和管理能源行業,提出能源發展政策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問題。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關區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安排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貫徹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政策法規,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各類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十八)根據管理權責,做好自治區、拉薩市在城關區儲備物資的管理。負責城關區儲備糧食等重要物資行政管理,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監測糧食和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
(十九)落實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庫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對糧食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及代儲企業(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和糧食物資儲備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二十)統一負責城關區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規定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儲備糧貸款利息、儲備費用、輪換費用等財政補貼的申報、撥付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行業管理,制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落實地方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二)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十三)完成城關區委和城關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城關區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完善地方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地方儲備與中央儲備、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4.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控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區域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5.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年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模式,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6.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體制改革,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國民經濟的運行調度工作。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經濟的運行調度工作,會同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涉及經濟和信息化領域煤、電、油、氣、運等生產要素的調度保障工作。(2)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投資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擬訂城關區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明確投資審批、核准、審核的範圍、標準和程式。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審批、核准、審核工業經濟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需要報拉薩市審批、核准、審核的工業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上報。在工業經濟領域涉及拉薩市和城關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由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的意見,由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籌平衡。由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實施的項目,投資計畫由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制定並聯合下達。(3)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擬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政策、措施,制定統一的制度、規範和程式,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發展和規範第三方評估機構。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批、核准、審核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城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進行節能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評審意見,在與能源消費總量、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等進行銜接平衡後,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2.與拉薩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區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參與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拉薩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區分局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工作。
3.與城關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城關區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城關區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牽頭落實國家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城關區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城關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自治區、拉薩市和城關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4.與城關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城關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城關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城關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求下達動用指令。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城關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城關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城關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城關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5.與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城關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糧食進入批發、零售或加工企業後的質量監管。

辦公地點

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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