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拉薩市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拉薩市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主要職責,辦公地點,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並貫徹實施。根據城關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政策建議,擬定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關區保障性住房工作。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關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鎮保障性住房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推進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定適合區情的住房政策,組織實施城關區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城關區住房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房管理工作。
(四)監督實施工程建設標準。監督實施工程建設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監督執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
(五)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參與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和租賃、房地產評估與經紀管理、物業服務管理等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監督管理城關區房屋拆遷行為。
(六)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指導轄區內建築活動。負責擬訂規範建築市場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等強制性標準實施管理相關工作。
(七)負責城市建設工作。參與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總體設計、區域設計和專項設計以及建築設計工作。指導城關區建設工程防災減災的綜合管理。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村鎮建設。監督實施村鎮建設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牧區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加強鄉村建築風貌引導。
(九)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城關區範圍內建築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負責推進行業科技發展和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城鎮減排工作,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的責任,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城關區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二)完成城關區委和城關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進一步強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規劃、發展、管理職責,強化行業人居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職責,強化科技進步、綠色建築和行業地方標準管理職責。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城關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關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對城關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的執行、技術標準、安全質量負責。城關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監督管理城關區市政公共基礎設施養護及運行,參與城市市政工程的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接收移交管理工作。兩部門要建立協調配合機制,確保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無縫銜接。

辦公地點

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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