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拆遷調解員,就是專門主持或參加房屋拆遷糾紛調解工作的人員。 拆遷調解員上崗的地區,都基於同一背景:征地拆遷數量激增,由此引發了大量的拆遷矛盾;初衷也相似:化解矛盾,預防拆遷悲劇。拆遷調解員雖為聘用,但幾乎沒經濟收入,令拆遷調解中心這一“專業調解組織”的專業性與積極性打了折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拆遷調解員
- 含義:參加房屋拆遷糾紛調解工作的人員
- 產生背景:征地引發了大量的拆遷矛盾
- 作用:解矛盾,預防拆遷悲劇
概述,產生背景,工作性質,聘用標準,作用,待遇,
概述
顧名思義,拆遷調解員,就是專門主持或參加房屋拆遷糾紛調解工作的人員。
產生背景
拆遷調解員上崗的地區,都基於同一背景:征地拆遷數量激增,由此引發了大量的拆遷矛盾;初衷也相似:化解矛盾,預防拆遷悲劇。
最近幾年,全國因拆遷引發的惡性事件頻發,強拆已逐漸成為世人集中討伐的對象,並最終推動了新拆遷條例的出台。拆遷調解員正是在這一大背景下走上歷史舞台的。“拆遷調解員”這個群體最早出現在江蘇南通港閘區,而銅陵市則最先正式對外喊出了“拆遷調解員”的名號。其後,聘用拆遷調解員的做法迅速被其他地方效仿。截至目前,為推進房屋拆遷矛盾化解工作,江蘇、安徽、湖北、上海、四川等省(市)的一些縣市已成立了拆遷糾紛調解中心(工作站/室),專、兼職拆遷調解員陸續上崗。然而,多地均遇到了上述“銅陵式的苦惱”:如何通過健全機制,有效發揮拆遷調解員的工作效率。
工作性質
充當“第三方” 強調主動,在性質上,多地拆遷調解員大都歸屬人民調解員;在工作方式上,充當第三方,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被動調解不同,借鑑民間調解的經驗,強調了主動調解,具有預先性、非對抗性、靈活性等特點。
聘用標準
公開信息顯示,全國多地拆遷調解員聘用標準基本一致:有徵地拆遷、房地產開發及評估專業知識、法律知識和較高調解技能、熱心調解事業的人員。銅陵就因注重“專業”將一批退休的熱心老幹部排除在外。
作用
拆遷調解員對避免強拆、化解矛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尚難斷定。不過,它的出現至少從側面證明地方政府已愈加注重柔性手腕緩衝矛盾,規避暴力拆遷與強拆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