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表現,是指犯罪人拒不認罪的種種行為。.抗拒表現可以發生在刑事偵査、起訴、審判、執行等各個階段。抗拒表現的形式多種多樣,如行兇拒捕, 毀滅罪證,對檢舉人、證人實行威助、報復,訂立攻守同盟,阻止同案犯坦白交待罪行,嫁罪於人,抗拒教育改造等等。
抗拒表現的形式多種多樣,如行兇拒捕, 毀滅罪證,對檢舉人、證人實行威助、報復,訂立攻守同盟,阻止同案犯坦白交待罪行,嫁罪於人,抗拒教育改造等等。犯罪人依法行使辯護權、抗訴權和申訴權的行為,不能視為抗拒表現。在中國刑事 司法實踐中,抗拒表現是量刑時酌定從重處罰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