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貸款信用擔保

投資貸款信用擔保指投資貸款的借款人或第三方對貸款銀行提供還款保證的一種信用方式。為了確保信貸資金不受損失,以避免或減少貸款方的風險。

目前我國投資信用擔保主要採取兩種形式:
一、抵押擔保。借款人或第三方把產權屬己的物資和財產設定抵押,抵押的物資和財產必須是已經存在的動產或不動產,如已購進的設備,已建成的房屋或已買入的有價證券等,並且這些物資和財產價值存在的時間不能短於借款期,否則抵押失去了意義。一旦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有權處理借款人或第三方的抵押物資和財產.作為清償貸款本息;
二、第三方擔保。由符合法定條件具有償還貸款能力的第三方提供保證,貸款銀行要對擔保單位的資格和擔保能力進行審查,兩個借款單位之間不能互為提供擔保。第三方擔保的形式,是由借款人與第三方約定,當借款人不能到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第三方保證償還。第三方還有承擔連帶責任,一旦發生糾紛,貸款銀行可向法院對第三方提起訴訟,要求第三方償還貸款本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