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償還係數是建設項目投產後的純收入與其累計投資額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數表示。它綜合表明投產項目至報告期止償還投資的程度。其計算公式為:
投資償還係數=項目投產後的累計純收入/項目建設累計投資額×100%
項目純收入,由於觀察角度不同,可以用項目投產後累計提供的利潤和稅金總額; 也可僅用累計利潤總額。用前者計算的償還係數,說明用利潤和稅金之和償還投資的程度,適用於評價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經濟效益。用後者計算,說明僅用利潤償還投資的程度,可用於評價各種所有制建設項目的經濟效果。
投資償還係數適用於評價連續投資的建設項目的經濟效果。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不宜用投資回收期來評價經濟效果的好壞。如我國油田建設中,就常用投資償還係數評價其經濟效益的高低。投資償還係數小於百分之一百,說明用項目所得償還投資的程度; 大於百分之百,則說明用投資所得償還全部投資的超越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