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估算概算指標法

投資估算概算指標法是指按照現行規定的概算指標體系估算擬建項目建設投資的一種方法。這一方法按下列費用項目進行估算:(1) 建築工程費用;(2) 設備安裝工程費用;(3) 設備購置和工器具、生產用具購置費用;(4) 其他工程與費用,包括土地徵用費、青苗補償費、拆遷賠償費、甲方管理費、生產職工培訓費、聯合試車費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投資估算概算指標法
  • 定義:指按照現行規定的概算指標體系估算擬建項目建設投資的一種方法
在估算項目投資時,按上述費用項目及其細分的費用項目套用概算指標,應以當時當地的概算指標為標準。中外合資項目則按目前規定的費用項目內容估算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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