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適航能力條款是海上保險的默示保證條款。該條款規定,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對船舶的適航能力予以承認,在被保險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船舶不適航狀態,以及船東或其雇用人員的不法行為或不正當行為造成的保險標的物損失,並不影響被保險人的索賠權利。
此條款適用於船舶航次保險、貨物保險和運費保險; 但不適用於船舶定期保險。
承認適航能力條款是海上保險的默示保證條款。該條款規定,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對船舶的適航能力予以承認,在被保險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船舶不適航狀態,以及船東或其雇用人員的不法行為或不正當行為造成的保險標的物損失,並不影響被保險人的索賠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