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廳

官署名。清末新設各部,陸軍部有承政司,設司長、副官、科長、科員等。外務、民政、度支、郵傳四部均有承政廳,外務部設丞等,民政部設員外郎等,度支部設郎中、員外郎等,郵傳部設僉事、員外郎等。職掌均為出納文移。外務部以掌機密文移,綜領眾務,故主官地位特高。民國初建時,南京臨時政府的司法、財政、交通、內務四部沿置承政廳,以秘書長為主官,其他各部稱秘書處,主官亦為秘書長。北洋政府各部改設總務廳,由秘書或參事管理,或以次長兼管,不設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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