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零兼營機構,兼營批發和零售,業務的商業經營機構。批零兼營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十種:1.經營生產資料的批發商店(如五金、化工、文化,商店)其供應的對象主要是廠礦企業,交易量雖大,們次數少,因而兼營零售業務,供應機關團體和居民;在城市或某些邊遠地區,需要設定批發機構,因營÷卜額小,而兼營零售業務?既可增加盈利,又方便民眾;3.專營某些小商品(如鈕扣、小針織品等)的專業批發商店,為了直接了解市場情況,兼營零售業務;4.大、中型的零售商店,為了開展業務,增加盈利,對集體、個體商業進行批發業務,統計上,目前沒有專門設定批零兼營機構指標,批零兼營機構按其主營業務進行統計,以批發業務為主的作為批發機構統計,以零售業務為主的作為零售機構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