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法學派

批判法學派

批判法學(批判法律研究運動,Critical Legal Studies Movement,簡稱CLS)是20世紀60年代末產生於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的一股法學思潮,70年代初傳播到哈佛大學、史丹福大學、喬治城大學、伯克利加利福利亞大學等著名大學的法學院,到70年代中期成為一個以哈佛大學法學院為中心的聲勢浩大的法學運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批判法學
  • 外文名:Critical legal studies movement(CLS)
  • 別名:批判法律研究運動
  • 代表人物:昂格爾
成員,性質,

成員

批判法學派內部有各種各樣的人物,有的是對政府不滿的自由派成員,有的是無政府主義者。批判法學派的核心人物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的三位教授,即鄧肯-甘迺迪、莫頓-霍維茨、羅伯特-昂格爾,他們三人自稱“三人集團”。此外,還有馬克-圖式內特、羅伯特-戈爾登等。其中昂格爾最有理論成就,被稱為批判法學研究運動的“權威”和“頭面人物”。

性質

批判法學是一種“異端的法律學說”(昂格爾語)。它以“批判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尤其是美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為己任,故此得名。批判法學家在理論上和政治上屬於”新左派“,有”法學中跳出的新左派“之稱。昂格爾本人明確宣稱:”批判法學升起於現代法律思想和實踐中的左派傳統。左派的法律思想和實踐的諸多命題已得到重新闡述,並被引進更加愛豐富的觀念之中。結果為在法律結構內外進行權力和權利鬥爭提供了新見解,並重新確定了激進主義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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