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協助省政府安監部門對重、特大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政府、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政府、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研究擬訂安全生產工作政策。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進行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並協助上級安監部門做好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縣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擬訂和實施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縣安全生產專家組的工作。
十一是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監督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業危害事故調查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的法規、標準;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和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衛生培訓工作。
十二、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的申報和考試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成員及其分工
扶餘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王清林,負責全局全面工作。
扶餘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魯紹旭,主抓監管科、政策法規科、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科三個科室工作。
扶餘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紀檢組長董志軍,負責紀檢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部門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辦公室、監管科、政策法規科、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科、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安全生產培訓中心6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籌備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保衛、值班值宿安排、事故舉報、對外聯絡、接待等行政事務方面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企業安全保障等基金的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聽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重大政策、重要課題研究,典型經驗的調研、總結和組織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參與本縣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科
具體承擔全縣生產經營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發放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綜合管理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職業危害申報、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監管科
負責調研、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協助參與上級調查處理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協調事故結案有關手續;參與本縣區內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等管理工作;配合省市安監局完成甲級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和乙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初審;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擴建時安全生產條件的初審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建築、公用、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統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依法督查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及整改工作。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中心
負責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煙花爆竹從業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並辦理煙花爆竹臨時銷售許可證審核、發放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電工、焊工、製冷、登高)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並協助上級安監部門做好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與相關科室配合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安全生產科研、技術示範、成果推廣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
監察大隊
負責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國家或行業標準情況;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公路、鐵路、水上、建築、菸草、旅遊、郵政、電信等行業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參與縣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及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