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托德(Todd.Thomas,1765-1826)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1807-1826),1786年取得律師資格,在1801年被任命為肯塔基州抗訴法院的法官之前,在該抗訴法院擔任書記員職務。1806年由法官升為首席法官。在他擔任法官與首席法官期間,處理了許多設計土地所有權的法律糾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馬斯·托德
- 外文名:Todd.Thomas
- 出生日期:1765
- 逝世日期:1826
人物生平
由於他公正而合理的判決,使得他的判決案例成為該州後來制定土地政策的一句。1807年被傑斐遜總統任命為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最高法院期間,他支持馬歇樂首席大法官對憲法的解釋。他在其他問題上很少發表意見,但由於他過去處理土地問題的經驗,使他能為當時屬於全國性重大爭議的有關土地方面發力問題提供寶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