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縣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局,地區托克托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克托縣國土資源局
- 外文名:Tuoketuo Country
- 地區:托克托縣
- 類別:國土資源局
基本情況,主要工作情況,政務公開內容,
基本情況
托縣國土資源局現有職工42名,內設綜合股、監察股、辦公室、土地監察大隊、土地登記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儲中心、雙河鎮國土所、新營子鎮國土所、伍什家鎮國土所、古城鎮國土所和五申鎮國土所。
托克托縣國土資源局班子成員
局 長:耿耀文 副局長:高愛生、田希俊、何喜君 紀檢組長:韓勇紅
主要工作情況
進年來,托縣國土資源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在縣委、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的準確領導下,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全局上下齊心協力,團結協作,在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與管理,重點加強土地、礦產管理,突出耕地保護,貫徹實施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與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制度相適應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新體制,切實加強國土資源管理所機構建設,確保了全縣人民生活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保證了重點項目的順利實施,促進了全縣經濟的發展。
政務公開內容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市關於國土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政策和管理辦法。
2、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
3、監督檢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利用、礦產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協調處理轄區內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4、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土地開發政策、規劃和指導生態退耕、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
5、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實施土地確認、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憑、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及臨時用地管理,貫徹執行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6、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 ,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須經自治區、呼市和托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審查、報批工作。
7、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監督管理。
8、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
9、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技術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動科技進步,推廣科技新成果。
10、承辦縣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審批事項及辦事程式
1、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抵押登記流程
(1)申請→(2)地籍調查→(3)權屬審核→(4)註冊登記→(5)頒發證書
說明:(1)申請內容:申請人名稱、土地座落、權屬性質土地面積、用途以及土地權屬證明材料。(2)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勘丈。(3)權屬審核:包括土地登記申請人、土地自然狀況和土地權屬狀況審核。
2、土地使用權轉讓
(1)持原土地使用者房屋所有權證到縣房產管理所辦理房產變更手續。
(2)持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土地使用證到縣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變更手續。
3、農村宅基地審批
(1)申請→(2)鄉鎮人民政府審核→(3)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涉及農用地轉用的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4、建設用地審查批報
(1)建設單位申請→(2)縣國土資源局進行預審→(3)縣國土資源局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徵用土地方案、補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並經縣人民政府審核→(4)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查並經市人民政府審核→(5)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審查→(6)國務院或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三)各類用地收費標準
1、收費種類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土資源證照類收費,征地管理費,鄉、鎮、村企業及居民、個人使用集體土地管理費(農民占用本村集體土地建住宅免收),土地登記費,房地產開發土地閒置費,使用鐵路用地收取管理費,土地復墾費和耕地造地費9種。
2、收費標準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關於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建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的通知》(內發改費字[2005]120號)檔案精神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