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民事官司方略

打贏民事官司方略

隨著《民事訴訟法》的修改以及一系列司法解釋的出台,民事訴訟領域有了很大的變化,對相關民事主體參與民事訴訟影響深遠。本書重在闡述新法在實踐中如何運用,從當事人怎樣打贏民事官司的實際出發,結合新情況,幫助當事人策劃民事訴訟勝訴方略,以期為公民、法人等民事主體學習與掌握有關法律基礎知識、正確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支持與幫助。

基本介紹

  • 書名:打贏民事官司方略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369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王寶發
  • 出版日期:2013年10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52533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本書是從公民、法人怎樣打贏民事官司的實際出發,為幫助當事人策劃民事訴訟勝訴實用方略而編撰。它將公民、法人等民事主體學習與掌握有關法律基礎知識、正確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支持與勝訴的方法策略,

作者簡介

王寶發,現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委員、《公報》副主編、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史館館員、天津李大釗研究會副會長。

圖書目錄

第一章善用訴訟維護權益
第一節何謂民事訴訟
(001)何謂訴訟?
(002)何謂民事訴訟?
(003)到法院打官司解決糾紛與其他解決途徑相比有何優勢?
(004)公民學會進行訴訟、敢於打官司有何意義?
第二節怎樣在民事訴訟中維護自己的權利
(005)為何有的人有理而打不贏民事官司?
(006)打民事官司應主要具備哪些法律知識?
(007)民事當事人在打官司中享有哪些權利?負有哪些義務?
(008)在民事糾紛中,當事人主要應進行哪些訴訟活動?
(009)打民事官司可能遇到哪些訴訟風險?
(010)當事人妨害民事訴訟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理?
第二章訴訟前的必要準備
(011)打民事官司為何還要做好訴前準備?主要涉及哪些必要準備?
第一節確定民事糾紛性質與案由
(012)何謂民事糾紛案由?正確確定民事糾紛案由有何意義?
(013)應從哪幾方面來分析研究確定民事糾紛案由?
(014)怎樣正確界定“代銷”與“購銷”案由?
(015)怎樣正確界定“買賣”與“承攬”案由?
第二節搞清與誰打官司
(016)訴訟前為何要分析民事糾紛主體?
(017)誰是民事糾紛案件的當事人?
(018)何謂民事糾紛訴訟中的原告與被告?
(019)民事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在不同的訴訟程式中各有什麼稱謂?
(020)分析界定法定代表人應注意什麼問題?
(021)怎樣分析界定“其他組織”?
(022)在訴訟中企業合併或者關閉怎樣確定訴訟當事人?
(023)原法律關係主體分立前有糾紛應告誰?
(024)原法律關係主體被撤銷有糾紛應告誰?
(025)企業單位開辦的企業倒閉後其債務由誰承擔?
(026)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鄉、鎮、村和街道企業關閉後由誰作被告?
(027)聯營或合資企業之前的民事糾紛應告誰?
(028)投資不實企業的民事糾紛應告誰?
(029)企業法人解散、撤銷或破產後其債權債務由誰處理?
(030)與街辦企業發生民事糾紛應列誰為被告?
(031)鄉、鎮、村的企業資不抵債如何處理?
(032)與個體工商戶發生民事糾紛怎樣確定對方當事人?
(033)與個人合夥發生民事糾紛怎樣確定對方當事人?
(034)與承包公司發生民事糾紛應列誰為被告?
(035)出借營業執照產生民事糾紛應列誰為被告?
(036)與根本沒依法登記的冒充人發生民事糾紛應列誰為被告?
(037)借用他人空白契約書或銀行賬戶的,發生民事糾紛應列誰為被告?
(038)企業法人未經清算即被撤銷後有民事糾紛應列誰為被告?
(039)契約的保證人能否作為共同被告?
(040)民事糾紛涉及政府擔保怎么辦?
第三節研究訴訟時效與相關期間
(041)訴訟時效制度在訴訟中有何重要作用?
(042)民事糾紛有哪幾種訴訟時效?
(043)訴訟時效有哪些事由可以中止?
(044)訴訟時效中止後應怎樣再繼續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045)訴訟時效中斷需重新計算時,有哪些證明方法?
(046)哪些情況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47)如果訴訟時效已接近消滅應採取什麼對策再續時效?
(048)訴訟時效中止與中斷在計算期間上有何不同?
(049)何謂訴訟時效期間的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的延長應符合哪些條件?
(050)《契約法》規定的有關期間是否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051)如果在訴訟時效內已知對方有違約等怎么辦?
(052)如果訴訟時效已消滅應採取哪種途徑來解決契約糾紛?
第四節選準受訴法院
(053)選準受訴法院有何意義?
(054)契約糾紛官司應到哪個地方的人民法院去打?履行地不明怎么辦?
(055)保險契約糾紛案件屬哪個法院管轄?
(056)運輸契約糾紛案件屬哪個法院管轄?
(057)兩個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當事人應到哪個法院打民事官司?
(058)被告怎樣提起管轄權異議?
(059)被告怎樣爭取管轄上的有利地位?
(060)被告怎樣分析判斷受訴法院有無管轄權?
第五節準備證據與證據保全
(061)何謂民事糾紛訴訟證據?
(062)民事訴訟前研究收集證據有何重要意義?
(063)在民事糾紛訴訟中怎樣確定當事人舉證責任?
(064)打民事官司應如何具體分擔舉證責任?
(065)契約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在訴訟中應當準備提供哪些證據?
(066)當事人在民事糾紛訴訟中對哪些事實無須舉證證明?
(067)當事人收集證據時應注意什麼?
(068)打民事糾紛官司,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069)打民事官司在什麼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調查收集證據?
(070)有些民事糾紛“有理無證”怎么辦?
(071)何謂證據保全?證據保全對打贏民事官司有何作用?
(072)何謂訴前證據保全?有何主要程式性規定?
(073)訴前證據保全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第六節謀劃先予執行與訴前財產保全
(074)何謂先予執行?它與訴訟財產保全有何不同?
(075)採取先予執行措施應符合哪些條件?
(076)哪些案件可以適用先予執行?
(077)民事糾紛的原告應如何申請先予執行?
(078)當事人不服先予執行裁定的有何救濟措施?
(079)怎樣保證被申請人不因先予執行錯誤而遭受損失?
(080)在民事訴訟前為何要考慮訴前財產保全?
(081)何謂訴前財產保全?它與訴訟保全有何區別?
(082)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應具備哪些條件?
(083)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為何必須提供相應的擔保?
(084)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有錯該怎么辦?
(085)訴前財產保全應向何法院申請?
(086)採取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起訴的應向何法院提起?
(087)採取訴前財產保全後因申請人沒有在法定期間內起訴而給被申
請人造成損失所引起的訴訟由何法院管轄?
(088)訴前財產保全在何情況下應當予以解除?
第七節慎重委託訴訟代理人
(089)何謂訴訟代理人?有哪幾種?
(090)哪些人可以擔當委託訴訟代理人?
(091)為何要慎選訴訟委託代理人?
(092)怎樣委託訴訟代理人?
(093)訴訟當事人怎樣與律師簽訂委託代理契約?
(094)訴訟當事人怎樣為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
(095)訴訟當事人應怎樣授予訴訟代理人代理許可權?
(096)花錢請律師有何標準?
(097)律師服務收費有哪幾種方式?
(098)哪些案件律師收費必須實行政府指導價?
(099)哪些案件禁止風險代理收費?允許風險代理收費的有何上限規定?
(100)律師把官司打輸了還能退錢嗎?
第八節評估打官司的經濟效益
(101)何謂打官司的經濟效益?
(102)怎樣防止打贏官司而賠了錢現象?
(103)應從哪幾方面評估訴訟成本?
(104)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考慮通過打官司解決民事糾紛?
(105)在什麼情況下不宜打官司解決民事糾紛?
……
第三章訴訟中的應知應會
第四章訴訟後的履行與執行
第五章民事訴訟案件有關期間、時效、審限
第六章怎樣寫好訴訟文書
第七章訴訟費用、司法救助與法律援助
第八章民事訴訟司法賠償
附錄一民事訴訟流程圖
附錄二民事訴訟常用法律與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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