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盟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旗實際,研究起草有關全旗蘇木、鄉、鎮、工作部的規劃、村屯規劃和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扎賚特旗城鄉規劃局
- 類別: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單位:扎賚特旗城鄉人民政府
- 地區:扎賚特旗城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職責,規劃編制管理監察股職責,用地審批股職責,工程規劃股職責,村鎮規劃股職責,
主要職責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編制扎旗城鎮體系規劃及其各類專業規劃,分區規劃及詳細規劃,依法對各蘇木鄉鎮、工作部規劃成果進行審核、報批。參與並對各蘇木鄉鎮工作部所在城鎮總體規劃和部分詳細規划進行審查。
(三)管理、指導全旗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實施工作,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作規劃許可證》及建設用地方案圖,指導監督規劃設計方案招投標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驗收,參與建設工程綜合驗收,指導監督建設工程勘測、驗線工作。
(四)指導全旗規劃基礎信息資料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旗涉及城鄉規劃測繪的管理工作,對測繪隊伍進行登記,對測繪企業資質進行審查審定,保護、維護測繪標誌,負責測繪市場管理以及測量標誌的使用。
(六)負責監督、檢查規劃區域內城市規劃(含各項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實施。
(七)負責管理本旗所轄建制鎮、鄉、蘇木、工作部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及申請規划行政複議案件,進行複議裁決。
(八)負責全旗內店門裝飾、戶外廣告、綠化小品、護欄的規劃審批;編制匯總各類市政紅線圖冊。規劃管理有關資料的收集制冊並歸檔,組織規劃方案的技術服務諮詢。
內設機構
內設5個股室:辦公室、規劃編制管理監察股、用地審批股、工程規劃股、村鎮規劃股
辦公室職責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政務、財務、文秘、機要、保密、保衛、信息和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本單位財務、審計及統計工作。
規劃編制管理監察股職責
負責旗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和督促各類規劃的實施;負責村鎮規劃編制的指導、評審和監督實施。負責規划行業技術標準、規程的監督實施;組織技術審核、把關、論證工作;負責規劃檔案的收激和歸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資質的審核管理及規劃設計市場的協調管理;負責規劃設計及規劃成果的竟投標,推進規劃科技進步,推進科技成果。負責違法案件的審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受理有關業務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接待受理來信來訪;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監察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全旗規劃用地範圍內的各類違章、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切實維護規劃的有效實施。
用地審批股職責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及各類詳細規劃,負責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勘查、定點,頒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給類市政建設工程規劃設計的審查並向建設單位提供道路規劃及市政綜合管線規劃設計條件,對市政建設工程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對建設項目用地和用地性質變更、出讓、轉讓用地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並收取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
工程規劃股職責
負責審查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提出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各項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定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雕塑、廣告牌匾、環境建設、各類構築物等工程的規劃審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釘樁、放線;負責各類臨時建築的審批工作;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私人建房的審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市政建設工程規劃設計的審查;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市政建設工程規劃設計的審查;負責城市市政工程管線走向定位、管徑及道路、橋樑、給水、排水、煤氣、供熱、電力、電信、路燈、IC卡電話亭等市政工程規劃的審批工作。
村鎮規劃股職責
負責指導和開展建制鎮、鄉、蘇木(工作部)、村莊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的實施;指導建制鎮、鄉、蘇木(工作部)、村莊的統一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對建制鎮、鄉、蘇木(工作部)、村莊的公路、給排水、供熱、煤氣、供電、通訊系統等基礎設施和大型建設項目的選擇工作並頒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對建制鎮建設項目用地和用地性質變更、出讓、轉讓用地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審查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提出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建制鎮各項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定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對鄉、蘇木(工作部)、村莊規劃區內的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建制鎮私人建房的審批工作;負責對鄉、蘇木(工作部)、村莊規劃區內的農、牧民的建房審批工作,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並收取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