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縣文化和旅遊局

房縣文化和旅遊局

房縣文化和旅遊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廣播電視局、縣體育局牌子。

縣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縣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縣城關鎮詩經大道1號(市民之家C區4樓)
  • 所屬地區:湖北省房縣
  • 所屬單位:房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全縣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相關領域及旅遊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融合發展和體制機制改革。
(三)大力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探索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的實施模式,形成運轉順暢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加強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三館一站”免費開放力度,推進文化惠民工程建設。
(四)組織開展全縣性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活動,指導規範全縣重點文化、旅遊項目和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全縣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推進全縣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指導、管理全縣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全縣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導全縣文物項目申報,貫徹落實國家《文物法》。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負責全縣民眾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和體育公共服務,執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縣社會體育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管理青少年體育工作,統籌協調競技體育發展,負責全縣綜合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和體育訓練、競賽工作;負責體育總會工作,管理和指導社會體育組織工作。
(十)管理全縣旅遊事業,指導全縣旅遊景區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組織評審,組織旅遊景區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指導A級旅遊景區的創建和申報工作。加強旅遊標準化建設的質量監管。負責旅行社及二星級以上飯店的申報。對全縣範圍內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進行行業管理。
(十一)統籌規劃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協調旅遊創建、鄉村旅遊及旅遊扶貧、重點旅遊區域規劃開發建設,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
(十二)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三)加強對文化旅遊行業市場的監督管理。對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市場發展進行指導,對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市場。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
(十四)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查處縣域內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並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五)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重大公益工程和行業管理,指導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管廣播電視節目生產、廣播電視廣告播出及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村村響”工程運行維護、“戶戶通”工程後期服務。
(十六)參與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對外交流活動。
(十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人才規劃及行業培訓工作。
(十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股、人事股)。負責起草並上報行政綜合性材料;負責機關行政會務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公開、縣長熱線、網上問政等工作;負責信息、機要、保密、外事、文秘和檔案、文印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衛、信訪、精準扶貧、文明創建、工青婦、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統籌協調重要調研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及目標考核工作。
管理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的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預決算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及時反映和監督各項經費執行情況;負責財務統計、年報、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擬定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檔案管理、崗位培訓、工資調整及出國(出境)有關工作;協調、指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提供晉升、表彰、使用、任免等有關政策依據;參與指導所屬單位的體制改革;配合管理社會保險工作。
(二)產業股(政策法規監管股)。研究擬定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產業發展的政策性意見;指導全縣公共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的統計匯總工作;負責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產業項目申報,指導產業示範園區建設、基地的培植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研究制定市場開發戰略,指導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全縣文化旅遊宣傳行銷活動,負責文化旅遊產品的研製開發和推廣;企業文化旅遊景區重大項目的規劃、策劃、篩選、包裝、評估論證;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組織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宣傳、學習、教育、普及和法律諮詢、服務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處理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執法機構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方面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管理工作。
(三)體育股。擬定全縣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和體育後備人才發展規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實施全民健身計畫;謀劃實施全縣體育場館建設;負責全縣體育數據統計;指導社會體育組織建設,社會體育發展和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全縣體育訓練、競賽、體育運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舉辦、承辦的大型競技體育比賽的指導和組織協調,組團組隊參加市以上的綜合性運動會及體育競賽工作,指導監督中國小校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開展青少年體育訓練及相關活動,負責後備人才的培養輸送工作,指導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工作的開展;指導全縣體育彩票管理和發行工作。
(四)文物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股)。依法對全縣地上、地下、館藏文物實施保護管理;制定全縣文物保護管理利用發展規劃;掌握全縣地上、地下文物點的分布和保護管理情況;督促指導文博單位對館藏文物的建檔建卡、文物鑑定和考古發掘資料、流散文物登記管理的蒐集整理入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文物、古建築群的防火、防盜檢查;協同公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打擊文物犯罪活動;指導利用文物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建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負責全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和局部復原工程立項、維修;指導文博單位對全縣文物古建築進行經常性保養、維修和加固;指導、管理全縣博物館事業。
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規劃,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承擔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與評審工作;開展優秀民族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及普及工作。
(五)旅遊股。管理全縣旅遊事業發展,負責全縣各級文化旅遊景區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組織評審;負責制定全縣文化旅遊景區開發規劃;負責A級景區的申報創建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車船、旅行社及星級飯店的申報工作;組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和全縣旅遊數據統計;制定旅遊行業的自律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旅行社管理工作,督辦質量保證金的繳納管理、賠償工作;負責接待和處理旅遊投訴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旅遊人才培訓計畫;負責旅遊產品標準化建設的指導和監督。
(六)廣播電視股。擬定落實全縣電視劇、廣播劇、電視動漫產業發展規劃,負責農村廣播電視“村村響”和“戶戶通”運行管理和數據統計工作;指導監管全縣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等節目內容播放及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負責管理全縣衛星地面接收站及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台(站)、有線電視小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建設、撤銷、申報頻率和核准發射功率等管理工作;指導規範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工作。
(七)文化藝術股(公共事務股)。擬定全縣社會文化藝術事業、藝術教育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全縣民眾文化;指導、協調縣圖書館、文化館、民俗文化展演;負責全縣文化數據統計;組織、協調全縣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指導文藝精品創作、申報、交流、展演工作;指導協調專業院團改革、藝術市場開發工作。
負責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擬定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公共服務政策措施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導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組織、協調實施廣播電視“戶戶通”“村村響”等重大公共服務工程,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八)市場監管股。負責落實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市場有關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負責起草本地市場發展指導性意見和管理辦法。負責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批和公示公開等工作。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提升服務質量。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相關市場行業協會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離退休幹部股。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辦公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房縣城關鎮詩經大道1號(市民之家C區4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