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房縣地稅系統的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幹部管理、經費開支均由上級地方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
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運用稅收槓桿,強化稅收的巨觀調控功能和稅收執法職能。
(三)負責全縣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和
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其它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編制全縣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規費計畫,組織地方各項稅收、規費收入,努力完成稅收、規費任務。
(六)負責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和經費,管理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領導班子和有關的幹部、人事、職稱、勞動工資等工作。
(七)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幹部教育和培訓;負責系統內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八)負責地方稅收執法檢查。
(九)監督檢查全縣地稅系統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黨紀政紀的情況。
(十)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理論研究。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日常政務;負責公文制發、秘書事務、信息綜合、電文處理、稅收調研、文書檔案、信訪保密、稅收宣傳、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扶貧幫困;負責機構人員、公務員年度考核、勞動工資、職稱評定、學歷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系統文明創建、黨務、工青婦群團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日常管理;負責經費、財產管理;負責內部行政事務、物業及車輛管理,協調及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系統綜合治理;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二)監察考評科
負責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稅費征管質量考核。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幹部離任審計、效能監察、行風建設、“兩權”監督、廉政教育、信訪案件查處;負責重大決策、財務執行、大宗物品採購、重大違法案件審理、減免稅審理的監督;負責執法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工作的監督、檢查、督辦、考核、評價及過錯責任追究;負責與紀委、檢察機關和審計等部門工作聯繫和協調;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三)稅費服務科
負責地方稅費政策法規管理;負責稅費源管理與分析及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的制定;負責根據稅源分析和納稅評估下達稅務稽查計畫;負責減免稅的審核;負責法制宣傳普及;按照法定程式和許可權,負責辦理重大稅務違法案件審理及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負責稅收計畫編制、分解及會統報表的編制上報;負責稅費的申報受理、開票徵收、解繳、入庫;負責稅務登記的辦理;負責稅收票證、發票的領用和日常管理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受理稅收政策諮詢;負責納稅資料的錄入、收集、傳遞、整理和歸檔;負責稅費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和協調;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稅方面的議案和提案;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管理科
擬定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地稅系統計算機硬體的管理;負責系統信息化的規劃、管理、制度建設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重大項目的論證、立項和建設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的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工作,確保信息設備和各項數據安全;制定信息化管理辦法,並抓好落實;按照技術要求和發展的需要,結合系統實際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的信息技術技能培訓。
(五)稅費管理一科
負責縣直、城關鎮範圍內稅費收入組織;負責稅源日常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傳遞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管理檢查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六)稅費管理二科
負責軍店鎮、窯淮鄉、姚坪鄉、化龍堰鎮、門古寺鎮、回龍鄉、中壩鄉、上龕鄉、九道鄉、橋上鄉範圍內稅費收入組織;負責稅源日常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傳遞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管理檢查;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七)稅費管理三科
負責紅塔鄉、土城鎮、大木廠鎮、青峰鎮、五台山林場、白鶴鄉、榔口鄉、萬峪河鄉、沙河鄉範圍內稅費收入組織;負責稅源日常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傳遞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管理檢查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八)稽查局
負責地稅稽查工作;負責稅務稽查計畫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及專項稽查工作的落實;負責受理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查處和舉報獎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負責稽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