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機構級別為正處級。市局下設稽查局、東汽分局、車城分局、茅箭分局、張灣分局等5個副處級機構和經濟開發區分局、武當山
旅遊經濟特區地稅局等2個正科級機構。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規劃科、財務裝備科、徵收管理科、稅政管理科、規費管理科、納稅服務科、技術管理科、人事科、行政管理科、機關黨委、監察考評科、離退休幹部科等14個科室。下轄丹江口市、鄖縣、鄖西縣、
竹谿縣、
竹山縣、房縣等6個縣(市)地方稅務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研究制訂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稅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下達全市地稅系統稅費收入計畫,開展稅費源調查,加強稅費收入的分析預測。
(五)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辛辛存放拚奪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 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制定全市地稅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市地稅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承擔市局管理幹部的監督及其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工會工作,指導全市地稅系統黨的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楊榮輝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
杜五一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稅政管理科、規費管理科、政策法規科、車城分局、茅箭分局、經濟開發區分局,聯繫鄖縣地方稅務局、鄖西縣地方稅務局。
全衛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技術管理科、稽查局、東汽分局,聯繫竹山縣地方稅務局、房縣地方稅務局。
張樹加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收入規劃科、財務裝備科、行政管理科。
湯愚成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地方稅務局,聯繫丹江口市地方稅務局。
梁吉超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監察考評科、張灣分局,聯繫竹谿縣地方稅務局,協調、聯繫省局督查內審處的工作。
李朝霞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調研員,分管機關黨委、工會。
楊大學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調研員,分管“兩會”。
陳延華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副調研員。
溫沁鄂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副調研員,協助分管財務裝備科、收入規劃科。
羅華
十堰市地方稅務局副調研員,協助分管規費管理科。
廉政建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上級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精神,在全省地稅系統大力倡導艱苦奮鬥的精神、文明節儉的意識、健康向上的風尚、清正廉潔的風氣、親民務實的作風,特制定以下“八條禁令”:
一、嚴禁揮霍浪費公款。不準在系統內的上下級之間、單位之間、部門之間借各種名義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報告制度,從嚴控制用餐標準、陪同人數,工作日午餐嚴禁飲酒;不準組織或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擅自提高會議住宿、用餐標準,不準安排會議紀念品,不準將會議安排在風景名勝區、豪華賓館。
二、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違規自立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不準超標準、超範圍發放津貼補貼;不準違規使用其他項目經費發放獎金和實物。
三、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不準收取下屬單位、個人、納稅人和業務往來單位的現金、購物卡、有價證券及貴重物品;不準在調研、檢查工作時饋贈或接受土特產品。
四、嚴禁虛列套現、虛報冒領。不準通過虛列會議、培訓等方式套取現金、物資;不準利用虛報冒領等方式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五、嚴禁違規進行基本建設。不準違規豪華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不準違反程式調整工程預算、基建規模;不準挪用各類專項資金開展基本建設;不準超越職權、違反程式直接或間接干預項目招標、設備採購、工程結算以及審計監督。
六、嚴禁公款旅遊。不準組織或參與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參觀、遊覽活動;不準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會議等名義變相公款旅遊;經批准因公外出學習、考察,不準擅自延長時間、增加項目、突破預算標準;不準未經省局批准而擅自參與地方政府或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學習、考察活動。
七、嚴禁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編制、價格、排氣量“三控”制度,堅決禁止超標準、超編制配置公務用車;不準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不準公車私駕、公車私用、酒後駕車。
八、嚴禁以權謀私、以稅謀私。不準經商辦企業或者利用職權幫助親朋好友經商牟利;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向納稅人借錢借物、入股分紅、兼職取酬、強迫代理、低價購買或推銷商品;不準參加納稅人組織的具有旅遊、度假性質的出國(境)、會務、考察等活動;不準違規借用、占用下屬單位、納稅人車輛;不準以濫用稅收自由裁量權、實行歧視性稅收政策等方式損害稅收發展環境。
全體地稅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帶頭執行各項規定、帶頭轉變工作作風、帶頭反對鋪張浪費。凡是違反上述禁止性規定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造成公共資源、公共財產浪費的,必須責令當事人限期退賠用公款支付的費用。
機構設定
內設科室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 綜合性會議組織;負責
文秘、
信訪、
保密、
保衛、
調研、
信息、
宣傳;負責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承擔新聞發布、機關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入口網站運行和信息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目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負責地方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稅收法制等方面的調研工作;起草涉稅規範性檔案,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並定期清理、評估和反饋;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收入規劃科
編制年度稅費收入中長期規劃;制定並完善稅款征繳退庫制度,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費收入的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費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費收入數據。
財務裝備科
擬訂財務、基本建設管理辦法;負責稅務經費、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制定全市地稅系統財務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編報審核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負責系統內部財務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經費管理;組織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承擔系統服裝發放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並擬訂具體操作辦法;起草稅收徵收管理的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方 案;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收發票管理和稅控器具推廣套用工作。
稅政管理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耕地占用稅、契稅、菸葉稅等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和彙算清繳;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規費管理科
負責全市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和教育費附加、河道堤防維護費、地方教育發展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排污費、磷礦石價格調節基金以及其他行政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辦法;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制定和完善規費征管方式方法,加強費源管理;組織開展規費徵收、日常管理和檢查。
納稅服務科
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 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辦稅公開、多元化申報方式推廣、辦稅服務廳規範管理、納稅服務熱線和網站互動欄目的建設工作。
技術管理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負責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 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和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信息設備管理;負責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人事科
擬訂系統幹部人事制度、稅務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教育培訓 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幹部人事、工資、 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系統貫徹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負責黨組會秘書工作,督促黨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管理全市地稅系統外事工作。
行政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後勤的管理和保障工作,擬訂相關性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會務保障、行政接待、綜合治理、治安防範、交通安全、戶籍管理等工作;指導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稅務分局(所)建設等工作;承擔系統文明創建、競賽和評比表彰等工作;負責系統稅容風紀、著裝管理制度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工作,指導系統的工會工作。
監察考評科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系統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和執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情況;監督檢查各級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系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指導和管理本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擬定稅務稽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範圍內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實行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稽查以及全市重大涉稅案件的查處工作;制定全市稅務稽查計畫,組織實施全市地方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受理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和查處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協查工作;負責所轄縣(市、區)稽查局已查結案件的複查工作;審核和管理全市地稅系統稅務檢查證;負責全市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內設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管理審理科、執行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稽查四科、稽查五科9個科室,核定基層行政編制45名,領導職數1正3副。
東汽分局
負責東風公司、東風實業公司、東風有限公司、涉外企業(東汽分局列舉管理的納稅戶)的地方稅收、社保費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內設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服務科、稅費管理一科、稅費管理二科、稅費管理三科、稅費管理四科7個科室。核定基層行政編制28名,領導職數1正2副。
車城分局
負責中央、省屬、市直重點企業、建安房地產和關聯單位、車輛稅收、飲食業納稅人的地方稅收、社保費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負責對城區納稅人的地方各稅、社保費及其他規費辦稅申報、徵收業務及相關事宜。核定基層行政編制58名,領導職數1正3副。
茅箭分局
負責承擔茅箭區行政區劃內除東風公司、東風實業公司、東風有限公司、 涉外企業(東汽分局列舉管理的納稅戶)、市直重點企業(車城分 局列舉管理的納稅戶)、建安房地產和關聯單位、車輛稅收、飲食 業納稅人以外的地方稅收、社保費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內設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服務科、稅費管理一科、稅費管理二科、稅費管理三科、稅費管理四科、稅費管理五科8個科室。核定基層行政編制91名,領導職數1正3副。
張灣分局
負責承擔張灣區行政區劃內除東風公司、東風實業公司、東風有限公司、涉外企業(東汽分局列舉管理的納稅戶)、中央、省屬、市直重點企業(車城分局列舉管理的納稅戶)、建安房地產和關聯單位、車輛稅收、飲食業納稅人以外的地方稅收、社保費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核定基層行政編制65名,領導職數1正3副。
經濟開發區分局
負責承擔十堰經濟開發區內除東風公司、東風實業公司、東風有限公司、涉外企業(東汽分局列舉管理的納稅戶)以外的地方稅收、社保費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內設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服務科、稅費管理一科、稅費管理二科、稅費管理三科6個科室。核定基層行政編制30名,領導職數1正3副。
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地稅局
負責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內除東風公司、東風實業公司、東風有限公司、涉外企業(東汽分局列舉管理的納稅戶)以外的地方稅收、社保費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核定基層行政編制23名,領導職數1正2副。
工作動態
全市地稅系統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大會召開
2013年8月1日上午,十堰市地稅系統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大會在十堰市地稅局召開。省地稅局第六督導組組長、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肖緒湖出席並作重要講話。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艾斌作動員講話。城區分局班子成員、縣(市)局局長、各單位辦公室主任、市局機關全體黨員幹部參加了會議。
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艾斌做動員講話,他指出,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行動,是實現黨的十八大確立的奮鬥目標的必然要求,全市地稅系統要紮實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對照 “四風”深入自查,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他要求,各單位認真抓好組織部署、查擺問題、解決問題和建章立制四個環節,廣大地稅幹部要積極參與、廣泛融入,按照省委、省局的要求,“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積極開展大排查、大掃除,醒醒腦、出出汗、排排毒,實現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省地稅局第六督導組組長、副局長肖緒湖出席會議並講話。他要求,十堰地稅系統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為民務實 清廉”為基本內容,加大作風建設力度,做到態度嚴肅認真、決心堅定不移,從自身做起,從現在乾起,用實實在在的成效取信於納稅人和廣大幹部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