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信息費是一種易與佣金混淆的概念。在多數情況下,佣金和信息費都是用戶為獲取某種服務或信息而支付的費用,是對收集、加工信息所耗費的人力、物力的補償,但2者有明顯的區別。 其一,2者的性質不同。信息費是出賣信息商品的銷售收入,無論信息以何種介質為載體,也無論信息有何種用途,只要將信息售出,即可收取信息費,它從屬於信息諮詢業。而佣金是對經紀機構提供服務的報酬,這種服務是經紀機構為了滿足委託人的某種商業需要而付出的,提供的信息往往只是這種服務活動中的部分內容,委託人與經紀機構之間是一種雇與傭的關係。 其二,2者的效果不同。支付信息費滿足了買方的信息需求,賣方只要保證信息準確、及時就可達到加速信息有效傳播的效果。而支付佣金是為了實現委託人進行交易的具體目的,只有當目的實現了,一項經紀業務才算最終完成,它作用的最終效果應是商品交易的成功,而不是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