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一般認為,明宣德四年(1429年),政府下令在運河交通樞紐處對過往船隻、商品徵稅作為設立鈔關的開始。鈔關的設立與當時流通寶鈔密切相關,而當時永樂遷都和大運河的開通,則為其設立提供了條件。
明代時,由於對鈔關的作用認識不足,一些鈔關時而被廢,時而又重新設定。到萬曆年間,戶部管轄的主要有崇文門、河西務、臨清、淮安、揚州、滸墅、北新等設在運河沿線的七大鈔關。
清代在此基礎上,隨著商路不斷開闢、擴展,如長江、珠江的開發及沿海開禁等,榷關的數量有所增加。據統計,清代前期,全國共設有徵過往商品稅的戶部關31處,分設口岸475處,設有徵船料(竹木)稅的工部關7處。此外,還有許多不名經傳的地方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