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舞弊案

戶部舞弊案,發生於185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戶部舞弊案
  • 發生時間:1858年
  • 發生時期:鹹豐八年
  • 涉及人物:肅順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鹹豐八年(公元1858年)。鹹豐八年冬,肅順任戶部尚書,乃派員復對寶鈔處五宇字官號欠款,以資整理。結果竟發現其數目與官錢總局所立存稿不符,因奏請查辦。查出清結五宇官號司員有朦混辦稿,將官款化為私欠情事,肅順大怒,即奏請將該司員台斐音、王正誼、李壽蓉等褫職究辦,商人張兆麟等革職嚴訊,一時司員及商戶被抄沒者數十家。又劾官票所官吏交通,褫關防員外郎景雯等職,籍沒官吏亦數循元臭十家。戶部迭興大獄,肅順主之,多所羅織。載垣等會鞫,謂司員忠麟、王熙震以短號鈔兌換長號,曾面啟戶部尚書料殃辨翁心存,奉嚴旨詰問其是否知情,心存回奏:“部院事非一二人所能厚墊達專政,斷無立談數語改舊章之理”。載垣遂請褫頂戴歸案訊質。文宗鑒其誣,僅以失察議處,免甩廈喇多傳訊,議降五級,改束愚芝俟補淚兆官革職院屑射符留任”,但心存無法忍受肅順之辱,以疾病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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