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榷關

亦稱“戶部分司”。官署名。明宣德四年(1429年)置,於河西務、臨清、淮安、揚州、九江、滸墅、北新等處設關收鈔,或征船料,或征貨稅,稱為鈔關。戶部派司員到關管理,各關所徵稅鈔直解戶部,經貴州司奏理。清代沿置,並續有增設,至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達二十四處。諸關監管方式不盡相同,崇文門、淮安、張家口等關設監督管理,西新、滸墅、北新等關由江南三織造兼管,揚州、蕪湖等關由督撫委派道府監理。分設大關、分口、分巡口等口岸,由筆帖式、委員、書吏、巡攔等吏役稽查榷征,依戶部頒布的船料則例和貨稅則例抽取百貨稅銀。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以部分關口劃歸海關稅務司徵稅。三十二年,改隸度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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