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勇堅

戴勇堅

戴勇堅,湖南嶽陽人,高級(一級)律師,全國優秀律師。中南政法學院本科,湘潭大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1992年取得律師資格,1993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擅長處理民商法律服務,尤其在建築房地產、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務領域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戴勇堅
  • 別名:無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湖南嶽陽
  • 出生日期:1969年8月29日
  • 職業:律師
  • 畢業院校:湘潭大學、中國政法大學
  • 信仰:無
  • 主要成就:主編《房地產交易》一書
    被全國律師協會評為2008—2010年全國優秀律師
    被湖南日報報業集團評為“湖南地產十大創新人物”
    被湖南省律師協會評為”湖南省優秀律師”
    被國務院評為國務院清欠工作督查組組員
  • 代表作品:主編《房地產交易》一書
  • 代表作品:《法律談判的理論、策略和技巧》(如何 當好調解員系列叢書) 
人物簡介,教育背景,社會榮譽,學術成果,

人物簡介

戴勇堅,上海建緯(長沙)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一級)律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房地產高級工商管理碩士(EMBA),1994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
創通商務談判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法律談判專家
湖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學院本科
湘潭大學碩士
中國政法大學博士
專業特長:建築房地產法律服務
社會職務:
湘潭大學兼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碩士研究生導師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客座教授
點睛網路律師學院高級培訓師
湘潭大學建築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建築與房地產業務委員會委員
第八屆湖南省律師協會副秘書長
湖南省律師協會建築房地產專業委員會主任
湖南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副會長
湖南省直屬機關青年聯合會第三屆委員會副 主席
湖南省青年聯合會第十屆委員會常委
湖南省房地產業協會副理事長
湖南省建設法制協會副會長
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中國建築房地產律師網執行總裁
建設部中國房地產報特約記者
國家級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非訴糾紛解決(ADR)中心業務專家
湖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專家委員會

社會榮譽

被湖南日報報業集團評為“湖南地產十大創新人物”
被湖南省律師協會評為”湖南省優秀律師”
被中國建設報評為”首屆全國建設領域百名優秀專業律師”
被國務院評為國務院清欠工作督查組組員
被湖南省工商聯不動產業商會評為“湖南房地產魅力人物”
被湖南省高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等14部門評為“湖南省優秀青年衛士”
被共青團湖南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青年聯合會評為“湖南省直優秀青年”
被湖南日報報業集團評為長沙房地產創新人物被湖南省司法廳評為“專項法律服務活動先進個人”
被全國律師協會評為“2008—2010年全國優秀律師”
戴勇堅律師,1992年取得律師資格,1994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擅長處理民商法律服務,尤其在建築房地產、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務領域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戴勇堅律師打破傳統的“年度法律顧問”的服務模式,採取以“契約管理為中心”、“非訴訟為主、訴訟為輔”的模式,以“預防在先,超前服務”、“服務與項目同期”的原則,注重事先參與,避免糾紛;率先在湖南省內律所組織建築房地產法律服務團隊,倡導團隊服務,並在湖南建築房地產法律服務領域中開拓建築、房地產項目全程法律服務的創新理念,把專業法律服務滲透到項目建設、開發經營中的各個環節。其投資創辦的中國建築房地產律師網、湖南新農村土地法律網、中國公用事業與基礎設施法律網、《地產律師》,在律師領域影響極大。
戴勇堅律師曾參加世界談判大師美國羅傑·道森主講的優勢談判培訓,並在美國接受麻薩諸塞州大學和麻薩諸塞州法官協會組織的ADR調解培訓,並有多年的商務談判、策劃、調解實戰經驗,擅長在多元制糾紛解決機制中通過非訴方式(ADR)解決爭端。

學術成果

1、2001年在由湖南省建設廳、湖南省房地產業協會、湖南省房地產開發協會出版的《湖南房地產》雜誌上發表了名為《對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第2款的商榷》、《按揭擔保引起的訴訟》、《拆遷安置中國家權利與個人權利的平衡》的文章;
2、2001年在由中國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湖南購房指南》中發表了名為《房地產法律知識問答》的文章;
3、2001年在由中國房地產報出版的《中國房地產報》中發表了《陽光操作——土地出讓中開發商應注意的法律問題》的文章;
4、2002年參與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主辦的《第二屆中國律師論壇》大型研討會中的《中國短期內能否出現著名的品牌律師事務所》的辯論賽;
5、2002年至今在三湘都市報開設“戴勇堅房地產律師信箱”發表近130多篇文章;
6、2003年在《第三屆中國律師論壇的論文》中發表了《從尋求優勢到贏得優勢》一文;
7、2003年在三湘都市報社出版的《三湘都市報》中發表了《“七種武器”對付購樓風險》的文章;
8、2004年8月,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2004年中國民商法實務論壇全國法律實務研討會”中發表《開發企業在商業地產投資中的法律風險探析》一文,獲得“優秀獎”;
9、2005年7月,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第七屆中國民商法實務論壇全國法律實務研討會”中發表的《國有劃撥土地可以被強制執行嗎——由湖南拍賣劃撥土地一案引發的法律思考》一文作為優秀論文被刊登在中國法制出版社《律師文摘》2005年第五輯;
10、2005年,參與編輯《湖南購房指南》等書;
11、2006年,主編《房地產交易》一書。2007年1月,該書由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發行,深受廣大讀者好評;
12、2006年,在《中國律師》上發表《網路律師:法律服務的未來領袖》,引起廣泛反響;
13、2006年在《湖南房地產》雜誌上發表《湖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法解讀》;
14、2006年在《湖南房地產》雜誌上發表《信貸、稅收、土地新政齊出台,開發商如何應對——解讀房產新政》;
15、2006年在《民商法律實務》上發表《論開發商和建築商利益之衝突與平衡》;
16、2006年,為湖南省政府《湖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法》的制定提出了相關立法建言,並被立法採納;
17、2007年在《湖南房地產》雜誌上發表《以節能促和諧,為科學發展再添利器——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解讀》;
18、2008年,與周志芳博士共同創作的《長株潭城市群背景下的軌道交通立法初探》,在業界了產生很大反響;
19、2009年,與周志芳律師合著《長株潭城市群農村土地入股安置模式研究》一文,再次獲得第六屆長株潭經濟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載入《長株潭城市群藍皮書2009》;
20、2009年,在第八屆律師論壇中,由戴勇堅律師牽頭、史鍇協助的《論農民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的主體地位》一文,以及戴勇堅律師和譚艷輝律師合著的《建設項目中BT方式與帶資承包方式的相關問題探析》分別載入《民商專業律師實務》第4輯和《建設工程不動產律師實務》第4輯中;
21、2009年,在“第六屆法官與學者對話論壇暨湖南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2009年年會”上,戴勇堅律師和周志芳律師發表了《建設工程質量缺陷侵權責任探討》一文;
22、2009年,撰寫的論文《論農民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的主體地位》、《建設項目中BT方式與帶資承包方式的相關問題探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侵權責任探討》分別被載入《民商專業律師實務》第4輯和《建設工程不動產律師實務》第4輯、中南六省(區)2009律師論壇論文集中;
23、出版《法律談判的理論、策略和技巧》一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