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作彬 ,中國人民銀行澧縣支行原黨組書記、原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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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中國人民銀行澧縣支行原黨組書記、原行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04年至2015年,戴作彬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澧縣支行黨組成員、副行長,黨組書記、行長期間,出資155萬元以他人名義與同學註冊成立澧縣羊耳山石膏有限責任公司、湖南瑞泰煙花鞭炮有限公司;以其配偶、子女名義出資100萬元與他人註冊成立銀鴻珠寶公司,個人獲利37.65萬元;以他人名義出資30萬元,收購湖南紅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並以該公司的名義投資開發澧縣閘口花園新村項目。同時,戴作彬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中共常德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建議給予戴作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將戴作彬違紀違法問題交中國人民銀行常德市中心支行處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常德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