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仕衡(1563—1622年),字章尹,
長泰縣欽化里溪尾社人,後遷於
興化府。明萬曆十三年(1585年)中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進士,初授
新建知縣。
戴仕衡任職時,因“治行第一”被推舉入朝,任吏部給事中。他性格剛正不阿,敢於諫言,且言之有理,常得到明神宗
朱翊鈞皇帝的賞識。皇上曾提出為政“以靜攝為高”的構想,戴仕衡認為君臣應相睦,協調運作,於是上疏建言:“元首股肱,宜一體相通,不當隔絕。”以形象通俗的比喻,闡明事理,皇上接受了戴仕衡的意見,認為“一體相通”好。
時日本乞求封賞,朝廷將答應。戴仕衡以充足的理由言之不可的意見被朝廷採納。戴仕衡還不懼權勢,彈劾吏部尚書
石星“欺罔不忠”、輔臣
趙志皋“模稜不決”。還提出“屯田習戰,足食足兵”等治政方略,切中時弊。戴仕衡被譽為忠諫之臣。天啟二年(1622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