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論

梵語prapan~ca。謂錯誤無意義之言論。即違背真理,不能增進善法而無意義之言論。

佛學大辭典》:(術語)非理之言論。無義之言論。又不問理非理,總斥一切之言論。與俗所謂滑稽,冗談等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戲論
  • 外文名:prapan~ca
  • 記載:《佛學大辭典》
  • 宗教: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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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佛遺教經

佛遺教經(大一二·一一一二上):‘汝等比丘!若種種戲論,其心則亂,雖復出家,猶未得脫。是故比丘!常急舍離亂心戲論,若汝欲得寂滅樂者,唯當善滅戲論之患,是名不戲論。’

最勝王經

最勝王經一曰:「實際之性,無有戲論,惟獨如來證實際法。戲論永斷,名為涅槃。」

論著

瑜伽師地論

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一(大三○·八一五上):‘此中能引無義思惟分別所發語言,名為戲論。何以故?於如是事勤加行時,不能少分增益善法,損不善法,是故說彼名為戲論。’

中論卷

中論卷三觀法品分戲論為愛論與見論兩種。愛論謂於一切法取著之心,見論為於一切法作決定解。鈍根者起愛論,利根者起見論;在家者起愛論,出家者起見論;天魔起愛論,外道起見論;凡夫起愛論,二乘起見論。

佛性論

佛性論卷三述及三種、九種戲論。三種為:(一)貪愛,(二)我慢,(三)諸見。九種為:(一)通計我,(二)約計是我,(三) 計我應生,(四)計我不更生,(五)計我有色應生,(六)計我無色應生,(七)計我有想應生,(八)計我無想應生,(九)計我非想非非想應生。

佛遺教經論疏節要

佛遺教經論疏節要說二種戲論:(一)於真實之理生戲論,(二)於世間之事生戲論。

大日經疏

大日經疏十九曰:「戲論者,如世戲人以散亂心動作種種身口,但悅前人而無實義。今妄見者所作者亦同於此,故名戲論也。」

大乘玄論

大乘玄論二曰:「戲論是借譬之名。(中略)於道無所克獲,如小兒戲論為耳。」

嘉祥法華義疏

嘉祥法華義疏二曰:「無記心中往復言論名為戲論。中論云:戲論有二種:一者愛論,二者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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