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法》是義大利A.真蒂利的軍事著作。1598年出版,用拉丁文撰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爭法
- 作者:A.真蒂利
- 語言:拉丁文
- 出版時間:1598年
- 類別:軍事
真蒂利,1552年出生於義大利,20歲時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擔任過裁判官、辯護士,1581年入英國牛津大學任教。代表性著作有《戰爭法》《外交官論》《西班牙辯護論》。《戰爭法》分為3卷。第1卷論述戰爭的一般問題,包括戰爭者的資格、戰爭的正當動機和理由。第2卷論述合法的戰爭方法:宣戰,敵對行動開始後允許的行為及禁止的備她戰行為,間諜,毒物和詭計的使用,敵方人員及敵方財產的處置,探雄閥司令官的盟約以及休戰條約等。第3卷論述戰爭的終結,占領的權利,戰勝者對於戰敗者的人員及其財產的權利以及講和等問題。書中認為戰爭是否正當,取決於戰爭的理由是否正當和完善套頸。國家之間宗教的不同,不能再成為發起戰爭的理由。戰爭的正當理由主要是:神的理由,即神的命令;自然的理由,即某種階級間固有的敵意;人的理由,即被害國對於其已遭受侵害的權利要求賠償得不到滿足時所發起的戰爭。書中強調,發歸多漏臘起戰爭的理由必須正當,戰爭的開始和實施也必須正當。戰勝者的義務是保持結局的名譽、正義、人道,對於戰記戀您敗者應該根據罪行大小決定如符台糊何處罰。船朽白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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