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縣令敕》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戒縣令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戒縣令敕
唐虞分理,命以子男,周漢建官,委以令宰。朕稽古前哲,寤寐全才,委之銓衡,慎擇銅墨。至於上敷朝政,下字淳人,親其農桑,均其力役,使煢嫠者視之猶父母,俾匱乏者賴之以安全,然後八使類能,六條舉最,擢以含香粉署,獎以秋簡霜台。是乃立身效官,移忠入仕,榮家報國,豈不美歟!若徇己冒私,擾人敗政,有懷潤屋,無懼害公,豈惟刑網貽憂,抑亦名節隳替,蓋士君子之所恥,亦名教之罪人,鴻漸於磐,豈不勉哉!今卿等將欲赴官,朕之所言,提撕之耳,所謂“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況今之人也,與古人不殊;今之官也,與古官無別。谷璧銅印,其猶昔榮,而舊茂魯恭,迥然無繼。將勸獎之道不至,豈淳樸之風未還。撫事君臨,載深厲惕。今者庶乎卿等,能副此心。賞既超倫,刑必當罪,各宜勉勵,敷我皇猷。無謂天高,四聽必達。並即於朝堂賜食,食訖好去。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