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在我不在天

我命在我不在天,道教教義之一。意為個人的生命, 同天地一樣,都是由自然之氣所化生,故若修道守氣,返本歸根,就可以與道同在,壽比天長,強調個人的生命,能由自我決定,不由天地掌握。這種觀念,最早見於東晉葛洪所著《抱朴子》中。葛洪認為,世間變化之術, 無所不為,高山為淵,男女易形,鉛性白而變赤為丹,丹性赤而變白為鉛,因此他堅信,用異物燒鍊金銀,同服食金丹成仙長生一樣,是必然有的事。故他引《龜甲文》論證說:“我命在我不在天, 還丹成金億萬氣。”相信通過人自身的努力, 可以改變常規的自然事物和現象。(見《抱朴子·黃白篇》)葛洪的這一思想,也見於《西升經》之中,《我命章》謂:“我命在我,不屬天地。我不視不聽不知, 神不出身, 與道同久。吾與天地分一氣而治, 自守根本也。”北周道士韋處玄註解說:“天地與我俱稟自然一氣之所生,各是一物耳,焉能生我命乎?我但去心知,絕耳目,各守本根之一氣,則與道同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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