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簡介
古往今來,作為西部經濟中心的成都與天府經濟重鎮的德陽一直保持著密切的經濟往來。德陽在蓉經商人員眾多,投資規模巨大,駐蓉德陽籍企業家已達10餘萬,廣泛分布於房地產、建築、商貿、金融等領域,已經形成了較大的經濟規模和較強的經濟實力。為增強在蓉德陽企業家的凝聚力,促進在蓉德陽企業的發展,幸紅兵先生聯合超百餘位德陽籍在蓉企業家共同發起成立了成都市德陽商會。商會成立以來,會員眾多、會務活躍,活動方針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教育”,成都德陽商會的成立,使在蓉的企業家有了自己的組織,增強了在蓉德陽籍人士的凝聚力,架起了德陽市與成都市合作發展的橋樑。
成都德陽商會是由德陽籍在蓉各地投資,依法建立、註冊、登記的各種經濟實體,以及其他與經濟活動有關人士自願組成的民間性、自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以“資源整合、互利共享”為商會核心理念經營管理。維護會員及在蓉德商企業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會員及各類在蓉德商企業服務。引導在蓉德商人士及企業主動守法經營,自覺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樹立良好的德商企業形象。立足成都、回報德陽,本著“凝聚鄉情、整合資源、互助共贏、同心同德”的原則,積極促進成德兩地間資本資源、物質資源與智力資源的交流,為成德兩地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
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商會名稱:成都德陽商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Deyang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engdu, 英文縮寫:cddysh。
第二條 商會性質:是在政府職能部門統一指導下,以在成都市常駐或長期投資興業的德陽籍人士創辦並自願參加的非營利性服務、中介和協調機構,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第三條 商會宗旨: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在《中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指導下,認真履行民間商會職能,積極開展外引內聯,有效作好組織協調。加強在蓉德商企業與政府之間的聯繫,加強在蓉德商企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與成都市、德陽市及其他地區的經濟技術聯絡與信息情報共享。增強在蓉德商企業有效規避各類風險的意識及克服多種危機的能力。樹立先進的經營理念,培養在蓉德商企業在二十一世紀“新技術、新能源及新材料”發展潮流中的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維護會員及在蓉德商企業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會員及各類在蓉德商企業服務。引導在蓉德商人士及企業主動守法經營,自覺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樹立良好的綿商企業形象。立足成都、回報德陽,本著“凝聚鄉情、整合資源、自願互助、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促進蓉德兩地間資本資源、物質資源與智力資源的交流,為蓉德兩地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
第四條本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成都市民政局和業務主管單位成都市工商聯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商會的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商會的主要業務範圍
(一)組織進行行業調查,政策與理論研究,定期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交有關行業的調查報告,全面反應本行業存在的發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協助政府做好社會管理。
(二)協調本協會內外的關係,促進對內對外橫向經濟聯繫和理論交流;加強同行業合作,促進會員間信息交流與合作。
(三)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開展有關行業標準的制定、資質審核、市場準入資格認證、人員培訓、項目論證、創優達標考評等工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門授權或委託的其它工作。
(四)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密切協會與政府、協會與會員和協會與社會的和諧關係。
(五)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會員的法制觀念;引導會員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文明經商、依法經營。
(六)蒐集整理、及時傳遞有關政治、經濟、文化、科學、金融、商貿方面的信息,在政府與會員之間、會員與會員之間架設一座溝通的橋樑。
(七)組織協調會員開展與商會內外有關經濟組織和團體的業務聯繫活動,幫助會員尋求合作夥伴。
(八)組織會員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益於提高會員整體地位,樹立會員良好形象的各種社會活動。
(九)受理委託招商和經濟考察等商務活動,充分發揮會員的整體優勢。
(十)開展會員之間的聯誼活動、聯絡感情、交流信息、促進友誼。
(十一)整合資源、抱團發展,為會員成長發展提供資金渠道、推廣宣傳、法律維權等支持。
(十二)支持會員依法經營,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
單位會員:德陽籍各類企業在成都開設的分支機構或經濟實體;德陽籍人士在成都市投資興辦的各類合法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等。
第八條 申請加入商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德陽籍各類企業在成都開設的分支機構或經濟實體;德陽籍人士在成都市投資興辦的各類合法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等。
(四)會員必須是德陽籍在蓉成立公司的企業。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會長會議(或秘書處)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發展為會員和擔任協會職務: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在民間組織擔任主要負責人期間,該組織被撤銷登記的,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五)任非法民間組織負責人或參與非法民間組織,其骨幹人員,自該組織被取締之日起未逾5年的。
(六)非中國公民;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本會內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享有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享有本會採集的有關商務信息和資料的知情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執行本會決議。
(二)遵守本會章程,維護本會的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時按標準繳納會費。
(五)積極參加商會活動,向商會提供有關信息、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討論並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發展戰略。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和理事長、監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事項。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本會選舉實行差額無記名投票方式。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後報成都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會長、監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監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監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事前經成都市民政局和業務主管單位批准同意後,方可參加選舉。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 本會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最長不超過兩屆。
第三十二條 監事在單位會員、個人會員、社團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協會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及負責人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及社團其它負責人的行為損害本協會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議和協會重要行政會議。
第三十四條 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監事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單位建立重大活動請示報告制度,凡涉及下列事項,須事前(中、後)向成都市民政局和業務主管單位報告:
(一)接受境(內)外捐贈資助的;
(二)發生突發事件、事故、問題的;
(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事項的;
(四)被政府相關部門通報、查處、處罰的;
(五)組織、舉辦跨區域性的學術交流(研討)、推介、展覽的;
(六)組織出境考察、交流的;
(七)理事會換屆;
(八)其它需要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企業和個人資助、贊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存款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八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九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備、完整。
第四十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一條 本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資產和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霍尊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二條 本會換屆或屆中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四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五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後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十六條 本會修改的程式,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二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三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市工商聯和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五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一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成都市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民間組織發展的相關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4年3月1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商會會刊
會刊名稱:成都德陽商會
成立大會
2014年8月18日,成都德陽商會暨德商·德匯實業集團成立典禮在成都世紀城天堂洲際大飯店隆重舉行!這是集團繼杜拜股東大會後又一次重要盛典。中共成都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工商聯黨組書記郭楊;德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盧也;德陽市政協副主席、工商聯主席張志強;四川大學商學院校友理事會理事長、四川聯安系投資公司董事長嚴統明;傑豐傑亨集團董事局主席姜發明應邀出席了本次慶典活動。
出席慶典的還有相關主管部門的領導以及友好商會、合作平台的代表,超過1000名賓客共同見證了這一重要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