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眾和信訪工作逐級負責實施辦法

成都市民眾和信訪工作逐級負責實施辦法,時間是2008年12月12日,地區成都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民眾和信訪工作逐級負責實施辦法
  • 時間:2008年12月12日
  • 地區:成都市
  • 屬性:檔案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通知,成都市民眾和信訪工作逐級負責實施辦法,責任劃分,工作要求,責任查究,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通知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民眾和信訪工作逐級負責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區(市)縣委和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成都市民眾和信訪工作逐級負責實施辦法》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民眾和信訪工作逐級負責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強化和落實信訪問題處理逐級負責制,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合法權益,有效避免越級上訪、非正常上訪和 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根據中央、省關於民眾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責任劃分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重心下移、關口前移,把民眾信訪導向基層,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有效化解各類矛盾,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一)村(社區)責任。加強對本村(社區)民眾矛盾糾紛及苗頭隱患的排查了解,及時上報信息;做好信訪人員穩控和疏導化解工作;對民眾信訪問題進行代理或陪訪。
(二)鄉鎮(街道)責任。抓好基層基礎工作,重點解決好民眾生產生活問題;加強有關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做好民眾思想工作,引導民眾就地就近反映問題;對發生在鄉鎮(街道)、屬職責範圍內能解決的信訪問題,必須深入基層及時妥善解決;對訴求問題解決後繼續纏訪、鬧訪的信訪人員做好教育穩控工作,避免越級上訪。
(三)區(市)縣責任。抓好基層基礎工作,切實解決好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入基層,檢查、督促、指導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信訪問題的排查調處;適時研究解決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防止演化為聚集上訪和群體性事件;認真研究重大疑難信訪案件、歷史積案,一案一策,逐一解決,做到“案結事了,息訴息訪”;依法妥善處置非正常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切實把問題解決在當地、信訪人員穩控在當地。
(四)各級部門責任。進一步改進作風,提高行政效能,更加規範高效地為民眾服務;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妥善解決職責範圍內的信訪問題和基層信訪代理事項;對下級約請解決信訪問題,必須立即應約下訪,協助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對上級協調處理的信訪問題必須堅決執行落實。
(五)領導責任。嚴格實行“一崗雙責”,各級黨政領導既要負責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對分管領域中的民眾和信訪工作負責,主要領導是民眾和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對信訪問題按職責分工實行“包案”處理;認真落實領導閱信、接訪制度;在研究政策、出台措施、推進項目前,加強調查研究,實行風險評估,做到科學決策。

工作要求

(一)認真排查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加強分析研判和信息報送,發現苗頭後及時上報和化解調處,努力把問題妥善處置在萌芽狀態。
(二)對需要上報協調處理的信訪問題,採取以下方式處理:進行信訪代理或陪訪;約請上級部門下訪解決;向上級分管領導或部門請示報告,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發生重大聚集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分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解決問題。
(四)對進京、到省市的非正常上訪,要按有關規定和 要求及時將人員勸返接回,認真解決訴求,並穩控在當地,避免重複上訪。
(五)抓好基層基礎工作,加強信訪維穩機構隊伍建設,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責任查究

(一)發生越級進京非正常上訪、重複上訪、集體上訪,越級到省市較大規模集體上訪和影響較大的信訪問題、重複信訪及群體性事件,由成都市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 紀檢、組織、政法、維穩、信訪、人事、目標管理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責任倒查。
(二)發生以下問題,要嚴格按照中紀委《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紀發[2008]23號)和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第16號令《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不穩定苗頭信息漏查、漏報、甚至瞞報致使越級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所包案件不認真負責、敷衍塞責造成重複信訪的;對需要上級機關解決的問題不及時請示報告或約請上級機關下訪處理造成越級上訪的;對下級單位的請示報告推諉搪塞、不及時回復或應約下訪造成民眾越級非正常上訪的;對非正常上訪未依法處置或教育穩控不到位致使重複越級非正常上訪或造成勢態進一步擴大、惡化的;決策失當,未進行風險評估或違法行政、作風粗暴造成較大規模聚集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的;未認真落實上級和領導交辦事項引起民眾信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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