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殘聯執行理事會

成都市殘疾人聯合會執行理事會是殘聯主席團的常設執行機構,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一般應是殘聯專職工作者,理事會成員中殘疾人應占相當比重。理事長由主席團推舉,政府任命,任職不超過兩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殘聯執行理事會
  • 地區:成都市
  • 類型:理事會
  • 國家:中國
副理事長、理事由理事長提名,政府任命。執行理事會實行理事長負責制。執行理事會下設辦事機構,承辦殘疾人聯合會和各專門協會的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代表大會和主席團的決議,主持殘聯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計畫;任免許可權內的殘聯幹部;向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主席團和評議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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