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評定規範

2006年12月21日,成都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印發《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評定規範》。該《規範》共15條,由成都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負責解釋,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評定規範
  • 印發機關成都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
  • 印發時間:2006年12月21日
  • 施行時間:2007年2月1日
通知,規範,

通知

成都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關於印發《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評定規範》、《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激勵與懲戒意見》的通知
為加強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房地產行業信用行為,構建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及《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評估管理細則》等規定,現將我會制定的《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評定規範》、《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激勵與懲戒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什麼問題,請及時與我會秘書處聯繫。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1: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評定規範
附屬檔案2: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激勵與懲戒意見
成都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規範

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評定規範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評估活動及營造誠實守信、嚴格自律的市場環境,根據《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評估管理細則》和本會章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對房地產行業協會會員的行業信用評估。
第三條 信用評估機構一般按本規範實行定量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房地產行業協會會員等行業信用評估對象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第四條 進入我市房地產行業信用評估機構名錄的,應當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信用評估程式細則;
(二)信用評估方法、現場調研、信息徵集規範;
(三)信用評估從業人員執業規範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四)信用評估報告準則;
(五)評估結果公示、公告制度;
(六)跟蹤評估及複評制度;
(七)避免利益衝突的迴避制度;
(八)自身風險防範制度;
(九)違約率檢驗制度;
(十) 業務信息保密、檔案保管、查閱制度;
(十一)行業監管組織要求的其他制度。
第五條 依據信用評估對象的資質或資格、人員素質、經營或執業狀況和市房產管理部門信用辦所記信用分值等情況,經綜合評價,根據綜合得分高低將房地產行業的信用等級分為三等七級,即:AAA、AA、A、BBB、BB、B、C。
綜合評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為AAA級,表示信用極好;綜合評分在90分~94分(含90分)的為AA級,表示信用優良;綜合評分在85分~89分(含85分)的為A級,表示信用較好;綜合評分在80分~84分(含80分)的為BBB級,表示信用一般;綜合評分在75分~79分(含75分)的為BB級,表示信用欠佳;綜合評分在70分~74分(含70分)的為B級,表示信用較差;綜合評分在70分以下的為C級,表示信用不合格。
第六條 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的最高級為AAA級,對申請的信用等級,經評定未達到申請標準的,則按評定結果定級。
信用等級的有效期自行業協會認定之日起一年有效。
第七條 信用評估對象達到以下硬體標準的可以自行申報信用等級評估:
(一)AAA級
1、有固定名稱和服務場所且面積不小於50平方米;
2、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
3、有10名以上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4、專業技術人員占機構人員總數的70%以上;
5、堅持台帳制度,報表及時、準確,實行計算機管理、發布、展示各種信息,契約規範,按規定合理收費,無違法違章行為;
6、以房地產相關服務為主營業務;
7、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8、按規定交納稅費;
9、市房產管理部門信用辦所記信用分值在95分以上(含95分)。
(二)AA級
1、有固定名稱和服務場所且面積不小於30平方米;
2、註冊資本30萬元以上;
3、有6名以上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4、專業技術人員占機構人員總數的60%以上;
5、堅持台帳制度,報表及時、準確,實行計算機管理、發布、展示各種信息,契約規範,按規定合理收費,無違法違章行為;
6、以房地產相關服務為主營業務;
7、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8、按規定交納稅費;
9、市房產管理部門信用辦所記信用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
(三)A級
1、有固定名稱和服務場所;
2、註冊資本10萬元以上;
3、有4名以上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4、專業技術人員占機構人員總數的50%以上;
5、堅持台帳制度,報表及時、準確,實行計算機管理、發布、展示各種信息,契約規範,按規定合理收費,無違法違章行為;
6、以房地產相關服務為主營業務;
7、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8、按規定交納稅費;
9、市房產管理部門信用辦所記信用分值在85分以上(含85分)。
第八條 信用評估機構在對企業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時,應掌握下列等級控制標準:
(一)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級不能被評為A級及以上:
1、被行業協會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
2、連續二年企業經營虧損的;
3、近二年內被稅務機關處罰的;
4、近二年被主管部門依法認定年檢不合格的;
5、近二年內因產品或服務質量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6、法定代表人被判刑出獄未滿一年的;
7、未制訂本企業相應的管理制度,或對重點要害部位未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或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整改的;
8、其他依規定不能被評為A級的情形。
(二)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級不能被評為AA級及以上:
1、近三年有非客觀原因造成契約違約的;
2、近三年法定代表人有違法犯罪記錄,或職工違法率超過千分之十、犯罪率超過千分之三的;
3、近二年有欺騙消費者行為被相關部門記錄的;
4、近二年有拖欠職工工資的;
5、近二年有逾期貸款及欠息的;
6、近一年企業內部發生影響社會政治、治安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的;
7、近一年單位內部發生火災、爆炸等治安災害事故的;
8、近一年內因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
9、其他依規定不能被評為AA級的情形。
(三)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級不能被評為AAA級:
1、近三年有智慧財產權、商業秘密侵權責任事件的;
2、近三年平均資產負債率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的;
3、近三年有一年經營虧損的;
4、近三年被有關機關認定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
5、淨資產等於或小於註冊資本的;
6、有環境污染,治理未達標的;
7、其他依規定不能被評為AAA級的情形。
第九條 信用等級發生變化時,信用評估機構、信用評估對象應及時向行業協會提出申請,行業協會應當依規定及時辦理相應的手續。
(一)升級時,收回舊證,發給新證;
(二)降級時,應自調整之日起30日內向其送達《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調整通知書》,發給新的等級證書,同時收回原級別的證書、獎牌。
第十條 房地產行業信用等級的評定工作每年一次,並於每年12月31日前發布。
第十一條 信用評估對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行業協會取消該信用評估對象信用等級稱號,同時收回證書、獎牌,並通過公眾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同時報相關主管部門,提請將其作為提示信息記入信用信息資料庫:
(一)向信用評估機構提供虛假信用信息的;
(二)在評估過程中隱瞞事實的;
(三)阻礙信用評估機構調查、審核的;
(四)與信用評估機構合謀篡改評估資料歪曲評估結果的;
(五)拒絕或者阻礙主管部門、行業協會信用評估質量檢查的;
(六)違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
信用評估對象被行業協會取消信用等級稱號的,信用評估機構可在三年內不受理其信用評估申請。
第十二條 信用評估機構及從業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將提請相關主管部門作為警示信息記入信用信息資料庫,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一)通過不正當手段、途徑採集信用評估對象信用信息的;
(二)擅自修改、杜撰信用評估對象信用信息的;
(三)披露未經證實或虛假的信用評估對象信用信息的;
(四)違反信用評估規範,改變信用評估對象信用等級的;
(五)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檔案、報告和資料的;
(六)拒絕或者阻礙主管部門、行業協會信用評估質量檢查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十三條 對非房地產行業協會會員進行的信用等級評定,可參照本規範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成都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範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