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成都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聯動專項預案》的通知
成安委〔2015〕46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有關單位:
為吸取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進一步規範我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回響和應急處置程式,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聯動機制,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現將《成都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聯動專項預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5年10月12日
預案
成都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聯動專項預案
成都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聯動專項預案為規範我市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和回響,有效整合我市現有的應急救援力量,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救援指揮調度體系,使各級各部門、各應急救援隊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和突發事件中互通信息、密切協同、科學救援,科學、有序、安全地完成應急救援任務,特制定成都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聯動專項預案。
一、應急聯動目標、原則
(一)目標: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科學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全市安全和穩定。
(二)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全市目前危化品生產、儲存和運輸基本情況
我市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6632家,其中生產企業182家、經營(儲存)企業4161家、使用企業2200家,運輸企業89家。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99家,共有重大危險源103個。69家生產儲存企業集中在邛崍市羊安鹽氣化工和精細化工園區、新津縣精細化工園區、青白江區化工集中區、大邑縣沙渠工業區、彭州市石油化工園區、龍泉驛區洪安鎮化工倉儲物流園區。
三、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進行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
(一)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100人以上中毒、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二)重大事故(Ⅱ級)。
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50~100人中毒、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三)較大事故(Ⅲ級)。
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9人死亡、危及3~9人生命安全、30~50人中毒、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四)一般事故(Ⅳ級)。
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四、適用範圍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發生的Ⅲ級以上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較大(Ⅲ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市政府成立成都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指揮部組成如下: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安監局局長
現場指揮長:事故發生地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委、市衛計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氣象局,相關區(市)縣政府。
應急救援專家組:成都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應急類、化工類、消防類、特種設備類、煙花爆竹與民爆類有關專家(見附屬檔案3)。
應急救援隊伍:成都市危化兼職救援隊(見附屬檔案4)。
(二)指揮部職責。
較大(Ⅲ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及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指揮事故應急搶險救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現場指揮長,市級相關部門和屬地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實施事故現場的應急搶險救援。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Ⅱ級)發生後,由省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特別重大事故在國務院安委會指導下,由省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
(三)成員單位職責。
1. 市安監局: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匯總、傳遞和分析報告;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組織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諮詢;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
2. 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處置工作;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對構成犯罪的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公安消防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搶險救援。
市公安交管局負責制定並啟動事故道路交通應急預案;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市交委:負責制定並啟動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運力儲備;對危化品運輸企業及運輸車輛按要求實施行業監督管理。
4.市衛計委:負責制定並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醫療衛生應急預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開展職業中毒事件的監測、暴露人員的流行病學調查等衛生防病工作;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 .市環保局:負責制定並啟動安全生產事故危險化學品污染監測應急預案;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分析污染成分和劃定環境影響區域,提出環境保護措施建議;指導屬地政府督促責任單位及時規範處置消除遺留危險廢物,防止次生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6.市質監局:負責制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提出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
7.市氣象局:負責制定並啟動應急氣象服務預案;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8.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政府: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建立專(兼)職危化應急救援隊,儲備應急物資,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能力。
(四)應急救援專家組職責。
接受指揮部的領導,科學研判事故危害發展的趨勢、程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應急救援措施和建議;為指揮部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五)應急救援隊伍職責。
制定並落實相關預案;做好相應物資儲備;適時組織演練;按照指揮部的指揮、調度,快速出動、快速處置。
六、應急回響救援程式
(一)事故報告。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自救,並報告屬地政府應急辦、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相關部門和單位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向屬地政府、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報告。
事故單位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現場聯繫人及其電話、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中毒、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周邊情況、傷亡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車輛、設備、器材、交通路線等。
部門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災難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災難的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應急指揮部設立下列報警電話:
市委值班室:……,……
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應急辦)……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值班電話)
市公安局接警中心:……
市公安消防支隊指揮中心:……
市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急救電話:……
市環保局值班電話:……
市質監局值班電話:……
市氣象局值班電話:……
(二)應急回響。
1.屬地區(市)縣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啟動本區(市)縣的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多種措施,應急處置,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督促事故責任單位規範處置遺留物資,防止次生污染;及時開展環境評估,督促事故責任單位實施環境修復。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指揮長報告,啟動本預案,通知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三)現場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現場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針對上述三類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專門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1. 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單位、地址、事故引發物質、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後,應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或火焰輻射熱所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建立警戒區域時應注意以下幾項:
①根據氣象情況設立警戒區,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應有專人警戒。
②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以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它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
③泄漏溢出的化學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應嚴禁火種。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迅速將警戒區及污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緊急疏散時應注意:
①如事故物質有毒時,需要佩戴個體防護用品或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並有相應的監護措施。
②應向上風方向轉移;明確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並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③不要在低洼處滯留。
④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區和著火區。
⑤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築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採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築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並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和急救方法。現場控制與急救的注意事項:
①選擇有利地形設定急救點;
②作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
③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④應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相互照應;
⑤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備防爆功能;
⑥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5)泄漏處理。危險化學品泄漏後,不僅污染環境,對人體也可能造成傷害,可燃物質還有引發火災爆炸的可能,因此,對泄漏事故應及時、正確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泄漏處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部分。泄漏現場處理時,應注意以下幾項:
①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②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應嚴禁火種;
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掩護。
④泄漏源的控制。如果有可能的話,可通過控制泄漏源來消除化學品的溢出或泄漏。
⑤泄漏物的處理。現場泄漏物要及時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置,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 .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
(2)確定引發火災的原因;
(3)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4)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的專業技術專家類別;
(5)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6)確定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
(7)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火災及救火措施可能發生的化學反應及產生的有毒化學物質)。
(9)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10)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1)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3. 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性爆炸、化學性爆炸);
(3)確定引發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的專業技術專家類別;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繼續產生的有毒物質等);
(9)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發生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有毒物質泄漏導致的中毒救治的專家類別;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
(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後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的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中毒救治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四)現場處置要求。
1.各專業救援隊趕赴事故現場時,應先向市公安交管局報告行進線路,以便保障其救援通道暢通。
2.現場指揮部和現場專業救援組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繫,配備必要的防爆型現場通訊設備;
3.指揮部駕駛人員應當服從交警指揮,按照要求行駛和停放車輛;
4.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泄漏的現場實施應急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關閉手機,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服裝;
5.在有毒物質泄漏的現場實施應急救援,應急救援人員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若泄漏物質對皮膚有危害的,則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
6.事故污染區域應設有明顯的警戒標誌。
七、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救援處置實際情況,成立相應救援專業組:
(一)危險源控制及滅火救援組:負責滅火、容器的稀釋冷卻、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負責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傷員及對事故後被污染區域的清洗工作。該組由市公安消防局、成都市危險化學品兼職應急救援隊和市安監局專家組成,市公安消防局牽頭負責。
(二)醫療衛生救援組: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開展職業衛生中毒衛生調查工作。該組由市衛計委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組成,市衛計委牽頭負責。
(三)安全警戒、疏散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該組由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組成,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
(四)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及時監測,確定污染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範圍,指導屬地政府及時開展環境評估、制定環境修複方案、組織環境修復。該組工作由市環保局牽頭負責。
(五)專家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和臨床救治提供技術諮詢。該組由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衛計委組成。由市安監局牽頭負責。
附屬檔案:1. 成都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聯動流程圖(略)
2.成都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通訊錄(略)
3. 應急救援專家組通訊錄(略)
4. 成都市危化兼職救援隊通訊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