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13號)相關規定,結合成都實際,決定調整我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通知
- 發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做好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13號)相關規定,結合成都實際,決定調整我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為進一步做好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13號)相關規定,結合成都實際,決定調整我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調整範圍和標準(一...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成都警備區司令部關於進一步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的意見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抓好大學生徵兵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大學生徵集作為提高兵員質量的重要途徑,提高工作標準,加大工作力度,周密計畫,有序推進。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切實做好義務兵家庭優待工作,經省政府批准,從2014年1月1日起,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實行省、市、縣分級負擔機制。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認真執行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農...
2月21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就《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工作的通知》相關問題予以解讀。其中指出,對入伍大學生義務兵、服役部隊駐地在艱苦邊遠地區(西藏、新疆等)的義務兵家庭可以適當增發家庭優待金。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於建立城鎮義務兵家庭優待金自然增長機制請示的通知》是2008年11月2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的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於建立城鎮義務兵家庭優待...
各縣(市)、賈汪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具體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依據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確定。第七條 下列情況入伍的,不發放優待金:(一)非戶口所在地入伍(不含在校大學生入伍)的義務兵;(二)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一條關於“現役軍人、革命殘廢軍人、退出現役的軍人、革命烈士家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現役軍人家屬、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受到國家和人民民眾的優待”的規定、為鞏固國防、促進人民解放軍的革命化、...
向優待金統籌對象每人每年統籌5元,並隨著人民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統籌金額標準。第五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於每年6月底以前,間向職工統籌的當年的優待金,交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農場)、鄉鎮民政部門匯總後,於次月底...
第六條 城鎮義務兵家庭每年按下列規定憑《入伍通知書》到縣(區)民政局(社會事業局)領取優待金:一義務兵入伍時為農村戶口,入伍後按政策規定或通過其他途徑轉為城鎮戶口的,當年優待金由入伍時戶口所在鄉鎮按農村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