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順城街擴建工程的通告》是為進一步實施成都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加快舊城改造步伐,確保第七屆全運會部分項目在成都市按期舉辦,根據《成都市城市建議規劃管理條例》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而對實施順城街擴建工程的一項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順城街擴建工程的通告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 頒布日期:1992-05-25
- 執行日期:1992-05-25
- 生效日期:1997-11-10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順城街擴建工程的通告(1992年5月25日)
為了進一步實施成都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加快舊城改造步伐,確保第七屆全運會部分項目在成都市按期舉辦,根據《成都市城市建議規劃管理條例》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現對實施順城街擴建工程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一九九二年起對順城街及其延線實施拆遷擴建,整個擴建工程北起文武路,南至鹽市口,全長一點六公里。
二、拆遷封戶的時間和範圍,以市建委成城建規〔1985〕7號和市建委、市公安局成城建發〔1985〕191號檔案為準。即從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起實行正式封戶,封戶的範圍是體育場御河人防通道以北,上西順城街以西,西玉龍街北面一百米以南,由鹽市口、皮房租、上西順城街、線香街、安全巷至文武中心線兩側各五十米範圍內。
四、凡在封戶範圍內搭建的違法建築,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無條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城管部門組織力量依法拆除,不安置不補償。
五、順城街擴建工程是成都市的重點工程,拓寬擴建順城街及其延線,是加快成都市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全市廣大人民民眾的願望,因此,必須在規定期限內順利完成。錦江、青羊、成華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民眾的宣傳、教育和發動工作;擴建工程涉及到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各負其責,積極支持和配合;擴建工程範圍內的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不得拖延和阻撓,違者,將依法處理。
六、順城街擴建工程的拆遷擴建工作,由市政府順城街擴建工程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