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性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機構:成都市人民政府
  • 目的: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
發文背景,通知全文,

發文背景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戰略部署和國家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要求,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立以現代服務業為核心的現代產業體系和以服務經濟為主體的產業結構,推進天府新區建設,把成都建設成為中西部服務業發展高地和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現就進一步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通知全文

一、進一步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革命的不斷深入,加快發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已成為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必然選擇。成都作為四川省省會、西部特大中心城市,肩負著帶動全省發展、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歷史使命。在新的歷史背景和發展起點上,加快服務業發展是落實省委、省政府規劃建設天府新區、建設“首善之區”和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的必然要求,是建設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的重大戰略舉措。
近年來,我市在加快服務業發展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建立了服務業發展領導機構和推進機制,確立了服務業優先發展、高端發展戰略,完善了服務業發展規劃體系和政策體系,規劃了現代服務業市級戰略功能區和現代服務業重點集聚區,服務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與國內發達城市相比,我市服務業在發展速度、產業能級和內部結構等方面仍存在差距。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進一步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積極創新、大膽改革,著力破除制約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服務業大發展,努力把成都建設成為國家區域性服務業中心。
(一)“十一五”時期我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成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
1.城鄉養老事業發展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僅2009年,就先後出台市政府《關於推進我市城鄉老齡事業發展的意見》(成府發〔2009〕4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成辦發〔2009〕15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老年人優待工作的通知》(成辦發〔2009〕22號)、《關於加快我市老齡服務社會化產業化發展的意見》(成辦發〔2009〕67號)等系列檔案,為促進城鄉養老事業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2.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受益老年人不斷增多,退休金、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社會發放率達100%。全市納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範圍的老年人共84936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大幅提高,平均每人每月補差標準從2006年城市81.20元、農村22.00元提高到2010年城市202.72元、農村85.55元。農村敬老院建設大力發展,有意願入住敬老院的農村“五保”老年人和城市“三無”老年人入住率達到100%。
3.老年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全市城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現全覆蓋。全市建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1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121個,鄉鎮衛生院206所、村衛生站2396個。每年為老年人實施免費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老年人保健人數年遞增率達20%。
4.城鄉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居家養老成效明顯,全市有10126名“空巢老人”享受政府購買的居家養老服務,有22000餘名志願者、1000餘個社會組織、5000餘名專業人員為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逐年改善,全市有267個鄉鎮(街道)建有老年服務中心,占全市鄉鎮(街道)總數的84.8%;有1802個村(社區)建有老年服務站,占全市村(社區)總數的53.7%。養老機構穩步發展,全市養老機構達195家,總床位數為35569張,比2005年增長205%。其中,國辦福利機構18家,床位數為4350張,比2005年增長412%;農村敬老院144家,床位數為23681張,比2005年增長202%;民辦養老機構33家,床位數為7538張,比2005年增長152%。
5.老年優待政策進一步落實。全市開展了對90歲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免費上門體檢服務。老年人持《老年優待證》可享受多項優待服務。中心城區及部分區(市)縣對70歲以上老年人實行了免費乘公車優待政策。全市落實了百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的高齡補貼,其中有6個區(市)縣為80—89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至50元的生活補貼,有13個區(市)縣為90—99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20元至100元的生活補貼。
6.老年人權益保護進一步加強。全市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500餘件,案件辦結率達100%。全市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調處涉老糾紛6300餘件,調解率為90%,調解成功率達93%以上。全市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發生率控制在0.15‰以內。
7.老年文化教育進一步普及。全市老年大學(學校)由2006年的188所增加到2010年底的233所,在校學員從41514人增加到96117人,占全市戶籍老年人總數的5.05%。
8.老年社會活動進一步擴大。全市堅持每年舉辦一屆“成都市老年藝術節”。老年體育、科普活動進一步普及,老年志願者參與人數已達5000餘人。有17個區(市)縣成立了老年人協會組織。
(二)“十二五”時期我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面臨的形勢。近年來,我市老年人口呈現出規模大、增長快、高齡老年人多的特點。截至2010年底,我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202.79萬人,占全市戶籍總人口的17.65%,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4.35%,在全國省會城市中位居前列。在人口老齡化過程中,我市老年人口出現平均預期壽命提高,高齡老年人比重不斷增加的趨勢。預計到2015年底,我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244.8萬人,占全市戶籍總人口的19.15%以上,其中,8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37萬人,占全市戶籍老年人口總數的15.11%。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統籌城鄉發展、推進世界生態田園城市建設的關鍵時期,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發展城鄉養老事業的重要機遇期。從我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的形勢看,人口老齡化的快速發展將給老齡公共服務和社會化養老服務帶來較大壓力,急劇增長的社會養老需求與城鄉養老事業發展滯後的矛盾日益突出,居家養老服務覆蓋面窄、社區養老基礎設施薄弱、機構養老床位數量低於國家標準、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緩慢等問題亟需解決,老齡問題將成為我市不容忽視的重大社會問題。因此,正確處理城鄉養老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進一步完善城鄉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健全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和老齡工作體制機制、加大城鄉養老事業投入、
二、“十二五”時期我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城鄉一體化、全面現代化、充分國際化的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的目標定位,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理念,著眼全市人口老齡化趨勢和城鄉養老事業發展需要,加快形成城鄉養老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世界生態田園城市建設相適應,與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相配套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總體目標。“十二五”時期,我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建立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養老事業經費投入增長機制;老齡社會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保障機制更加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立,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得到滿足;老年社會管理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組織體系更加完善;老齡宣傳和老年教育進一步普及,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老年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逐步改善,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到2015年底,全市初步形成“9073”養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通過自我照料和社區服務實現居家養老;7%的老年人通過社區提供的各種專業化服務實現社區照料養老;3%的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集中養老。全市養老機構總床位數達到戶籍老年人口數的3%以上。
(三)基本原則。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統籌兼顧和分類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努力把城鄉養老事業推向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同步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新階段,使老年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三、“十二五”時期我市城鄉養老事業發展主要任務
(一)老年社會保障。
1.提高老年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比重。不斷擴大城鄉老年居民參保覆蓋面,提高老年人參保比重和養老保障水平。做好農村居民使用耕地保護基金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工作,完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辦法,確保應保盡保。強化社會保險“同城化”管理與服務,逐步實現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無障礙轉移接續,建立完善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現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服務“同城化”。
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將是“十二五”期間我市推進城鄉養老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公平、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2.擴大老年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水平和保障能力,減輕老年人醫療費用負擔。積極研究解決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斷保問題,實現企業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與企業繳費脫鉤,使在職期間醫療保險繳費累計達到一定年限的職工,到法定退休年齡可終身享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確保老年職工病有所醫。
3.完善老年社會救助制度。積極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生活困難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做到應保盡保。通過建立城鄉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不斷提高城鄉困難老年人生活質量。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生活困難老年人的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低保邊緣困難老年人臨時救助制度,切實保障因災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難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完善老年社會福利制度。加大對老年福利事業的投入,發展適度普惠型的老年社會福利事業。認真落實各項計畫生育養老扶持政策,解決好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逐步建立完善80歲以上老年人生活補貼制度,進一步做好老年人免費體檢特別是90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上門體檢服務。進一步實施好70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公交的優待政策。在公共服務視窗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優先、優待服務。
(二)老年醫療衛生保健。
1.推進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網點建設。將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納入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不斷加強老年病醫院、老年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老年病科室的建設。依託基層公益性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老年人醫療、護理、衛生保健和健康監測等服務。
2.積極開展老年疾病預防。依託基層公益性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組織落實好老年人每年體檢。持久開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識宣傳和老年常見病、慢性病綜合干預,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傷害預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導,促進老年人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3.重視發展老年保健。廣泛開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識,提高老年人運動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識。注重老年精神關懷和心理慰藉,提供心理干預服務,針對老年人心理疾病和心理問題開展專業諮詢輔導工作,重點關注高齡、“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狀況。鼓勵為老年人家庭成員提供專項培訓和支持,充分發揮家庭成員的精神關愛和心理保健作用。努力使老年性痴呆、抑鬱等老年疾病的早期發現率達到60%,干預率達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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