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四川省計量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

2015年7月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函〔2015〕114號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四川省計量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

工作目標是:計量服務保障能力顯著提升;民生計量監管體系基本完善;能源計量服務平台基本建成。主要任務是:加強計量技術研究與創新成果轉化;提升計量服務與保障能力;提高計量監督管理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四川省計量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成辦函〔2015〕114號
  • 印發時間:2015年7月3日
意見,附屬檔案,

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四川省計量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
成辦函〔2015〕114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計量基礎建設,提高計量技術水平,增強計量監管能力,按照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和《四川省計量發展規劃(2014-2020年)》要求,現就推進全市計量工作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市委“改革創新、轉型升級”總體戰略和五大興市戰略,以成功創建“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為契機,堅持“突出重點、夯實基礎、統籌兼顧、服務發展、完善法制、依法監管”的原則,提升計量工作在促進產業發展、提高產品質量、推進節能降耗、增強技術創新能力和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基礎保障作用,為服務全市經濟社會建設大局提供重要技術支撐。
二、工作目標
(一)計量服務保障能力顯著提升。進一步完善量值傳遞與溯源體系,提升汽車製造、精密機械、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技術、環境保護等領域的計量檢測能力,構築資源配置合理、保障能力齊全、服務功能完備、國內水平一流的計量技術基礎支撐體系。到2020年,全市計量標準和量值傳遞與溯源體系覆蓋率達到95%以上,全市行政區域內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達到780項以上, 建立1至2個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2個計量重點實驗室。
(二)民生計量監管體系基本完善。全市計量法規體系和計量監管體系基本健全,計量監管機制和方法不斷創新,行政許可行為規範、計量監督管理科學有效;社會誠信計量體系基本建成;公平和諧的市場計量環境基本形成。到2020年,重點管理計量器具受檢率96%以上,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合格率96%以上,計量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總體合格率95%以上,引導培育誠信計量示範單位600家以上。
(三)能源計量服務平台基本建成。進一步加強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成都)建設,加快推進契約能源管理節能量審核、能源審計等項目建設,構建基本滿足我市經濟轉型升級需要的能源計量服務平台。到2020年,全市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達標率100%,培育市級能源計量示範單位100家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計量技術研究與創新成果轉化。
1.加強計量技術研究。在產業計量領域,重點開展工業線上計量器具檢測、線上感測器檢測、能源數據遠程傳輸和分析等計量技術研究,促進產業計量技術能力穩步提升。在醫療衛生領域,重點開展涉醫電離輻射等計量器具量值溯源的技術研究,保障診斷、治療的準確性。在環境保護領域,重點開展大氣環境中顆粒污染物總懸浮微粒(TSP)、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等線上監測系統量值溯源研究,開展水質評價標準物質及儀器研發,保障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在貿易結算方面,開展電子計價秤、加油(氣)機等計量器具防作弊技術研究,保證公平交易,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積極參與計量技術規範制(修)訂。針對重點領域技術規範空白,在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生物醫藥等方面,積極參與國家和地方計量技術規範的制(修)訂,每年不少於2項,滿足量值傳遞與溯源及計量執法需要。
3.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完善、提高現有長度、熱學、力學、電磁學等十大計量領域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性能,重點提升測力、氣體流量、電子信息等計量標準的準確度等級,提高校準或檢定的自動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並有效擴展檢測範圍。每年新建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不少於20項,至2020年,新建社會公用計量標準120項以上,力爭建立更多覆蓋面廣、實用性強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一步提高計量服務成都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4.推進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加強計量科研重點項目培育、創新人才培養、創新載體建設、重大課題研究、科技交流合作以及科技政策激勵工作,構建引領和支撐我市計量發展的計量科技創新體系。將科技經費的配置從項目經費為主逐步向“環境、人才、載體、項目”多方位配置轉變。加快計量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把科研成果的轉化套用作為項目立項、執行、驗收的全過程評審指標;緊扣企業的計量測試技術需求,與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開展技術攻關,實現成果共享;研究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措施;積極鼓勵計量技術機構與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各類科技創新載體。
(二)提升計量服務與保障能力。
1.統籌規劃全市量值傳遞與溯源體系建設。統籌全市社會計量資源,積極發揮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校準機構的作用,分階段推進我市基於產業布局的計量服務網路體系建設,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滿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量值傳遞與溯源體系。重點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推進民生計量和能源計量等領域量值傳遞與溯源能力建設,滿足計量行政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的要求。加強符合成都產業特點的計量校準或檢定能力建設和產業計量創新能力建設,因地制宜建立具有成都優勢的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積極建設服務於區域經濟、城鎮化建設、中小微企業等的量值傳遞與溯源能力。針對專業性強、行業特點突出的計量器具,授權行業計量技術機構開展量值傳遞工作。
2.構建服務產業發展的計量技術服務平台。圍繞我市重點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和現代產業集群,加強國家及省級專業計量檢測中心建設。在汽車製造、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技術、環境保護等領域積極創建1至2個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爭創精密機械檢測、流量校準或檢測兩個計量重點實驗室。通過國家級計量測試中心和計量重點實驗室的建設,構建服務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的計量服務平台。
——在汽車製造產業,建立精密機械檢測實驗室,配置高精度三坐標測量機等先進精密測量設備;建立動靜態扭矩扳子檢測平台;建立汽車綜合計量測試中心,配置汽車綜合測試儀、汽車測速儀檢定標準等,為機械零部件精密檢測、重大裝備零部件尺寸檢測、重大裝備幾何量的校準或檢測等提供量值溯源保障,為產品生產工藝過程控制、產品質量升級提供計量技術支撐。
——在生物醫藥產業,構建製藥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全方位滿足製藥行業研發、生產、銷售各環節的計量檢測需求。建立塵埃粒子計數器校準、臭氧檢測儀檢定、潔淨生產區潔淨性能及高效過濾器性能檢測等標準,建立覆蓋製藥行業所需項目的量值傳遞標準,為我市製藥行業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計量技術支撐。
——在電子信息技術產業,開展頻譜分析儀計量校準、光通信計量校準、有線或無線數字通信計量校準等項目,構建移動網際網路生產、套用支撐檢測平台,為移動網際網路產業提供計量檢測服務;不斷完善計量產品型式試驗項目建設,構建型式試驗平台,為計量產品的生產、試驗提供更加全面的技術服務。
——在環境保護領域,構建環境保護計量測試中心,建立大氣環境自動線上監測系統的量值溯源標準,完善與環境保護有關監測設備的計量檢測能力,解決大氣環境污染監測設備量值溯源問題。
——在能源計量領域,繼續推進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成都)建設,建立流量校準或檢測實驗室,開展氣體流量、液體流量檢測量值溯源服務;開展水、電、熱等能量平衡測試,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測試,契約能源管理節能量審核,為政府部門掌握能耗水平、制定能源政策和企業節能降耗提供技術支持。
3.提升計量檢測機構的技術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積極培育和開放計量檢測市場,通過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式,推動計量檢測機構的發展壯大。加快推進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測服務中心建設,著力打造中西部一流的計量檢測平台,推動成都檢測機構走向全國,促進計量檢測結果的互認。在科學計量、法制計量、產業計量方面完善計量服務的激勵機制,促進行業的市場規模和服務質量再上一個台階。
4.大力夯實企業計量基礎。鼓勵企業建立符合生產需求的計量實驗室,指導企業在原材料驗收、生產加工、產品檢驗等關鍵環節合理配置計量器具,準確分析和運用計量檢測數據,實現對生產全過程的有效控制,推動企業產品升級和精細化管理,實現能耗物耗下降、產品質量提高的目標。引導企業採用智慧型化計量儀器和設備,充分發揮計量測試技術在智慧型製造、智慧型生產中的技術支撐作用。依據國際建議要求,加強分類指導,鼓勵企業建立完善計量檢測和管理體系。
5.加強計量交流合作。建立計量交流合作平台,加強各級計量技術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引進國內外先進計量技術和管理理念,重點在學術交流、人員培訓、計量標準比對等方面加強交流與合作。
(三)提高計量監督管理水平。
1.加強計量政策法規體系建設。積極組織修訂《成都市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結合成都實際,研究制定計量器具管理、計量技術機構規範、財政經費保障等配套性檔案,基本形成適應我市計量依法行政要求的政策法規體系。
2.強化民生計量監管。進一步加大對民生領域在用計量器具的監管力度,逐步建立檢定結果公示制度。加強對定量包裝商品的監管,健全市級定量包裝商品監督抽查機制。加強計量風險隱患的排查和預警處置,針對涉及民生、社會影響面大的計量器具可能存在的隱患或潛在風險,制定計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風險排查和分析評估機制。
3.強化能源計量監管。進一步加強全市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管理,依法開展能源計量審查,強化用能單位能源計量主體責任。鼓勵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源數據線上採集、實時監測工作。充分發揮計量技術機構的技術優勢,開展能量平衡測試、能源審計、能效對標、碳排放檢測等技術服務,促進用能單位節能降耗增效。加強重點耗能產品能源效率的計量監督管理,開展能效標識監督檢查,積極推進能源計量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每年培育能源計量示範單位不少於20家,至2020年,培育能源計量示範單位100家以上。
4.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深入開展“計量惠民生、誠信促和諧”活動,大力推進民生計量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樹立誠信計量理念,培養自律意識,推動經營者開展誠信計量自我承諾活動。每年培育誠信計量示範單位不少於100家,至2020年,培育誠信計量示範單位600家以上,基本形成公平和諧的市場計量環境。
5.嚴厲打擊計量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查處重大計量違法案件的快速反應和執法聯動長效機制。對民眾投訴反映集中、社會關注度高的領域,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行業性、階段性、區域性專項計量執法行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修理和使用環節利用計量器具作弊的違法行為,依法打擊能效標識虛標和商品過度包裝行為,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和健康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管委會,下同)要高度重視計量工作,把計量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積極推進實施國家和省計量發展規劃。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分解細化目標,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由質監部門牽頭,發改、經信、環保、教育、科技、財政、人社、商務等部門參與的協調機制,研究制定支持計量發展的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完成。
(二)加大政策資金保障力度。各區(市)縣政府要加大計量發展工作經費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發改、財政、經信、質監、環保、科技、教育、人社、商務等部門要在政策扶持、專項資金、科技研發、重點科研項目等方面給予計量發展政策支持。增加強制檢定所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設備的投入,持續推進民生工程計量惠民行動,繼續把集貿市場在用計量器具、基層公益性醫療衛生機構B型超聲多譜勒等4種常用計量器具強制檢定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逐步把更多與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關的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三)加強計量人才隊伍建設。堅持“服務發展、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創新機制”的原則,緊緊圍繞培養人才、吸引人才和用好人才三大環節,加大計量學科帶頭人、優秀科技人才、高層次領軍人才以及青年科技人才的培養和引進,不斷完善計量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為計量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支持。加強對註冊計量師的培養,計量檢定員的考核和管理,加大對計量標準、製造計量器具許可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的管理力度。加強基層計量管理人員培訓,不斷提升基層計量監管水平。
(四)加強計量文化宣傳。加強計量文化研究,總結和弘揚計量歷史文化,凝練和提升計量文化精髓,夯實計量文化建設基礎,構建“度萬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計量文化體系。廣泛宣傳計量工作在科技進步、經濟發展、民生保障、節能減排、安全生產、國防建設、航空航天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爭取公眾的理解和信任,提高對計量工作的民眾滿意度。
附屬檔案:有關計量名詞術語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7月3日

附屬檔案

有關計量名詞術語
1.計量:實現單位統一、保證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
2.計量標準:指準確度低於計量基準、用於校準或檢定的實物量具、測量儀器、標準物質或者測量系統。
3.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指由縣級以上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建立的,作為統一本地區量值的依據,對社會實施計量監督並具有公證作用的各項計量標準。
4.標準物質:具有足夠均勻和穩定特性的物質,其特性被證實適用於測量中或標稱特性檢查中的預期用途。
5.量值傳遞:通過對測量儀器的校準或檢定,將國家測量標準所實現的單位量值通過各等級的測量標準傳遞到工作測量儀器的活動,以保證測量所得的量值準確一致。
6.量值溯源:通過一條具有不確定度的不間斷的比較鏈,使測量結果或測量標準的值能夠與規定的參考標準,通常是與國家測量標準或國際測量標準聯繫起來的特性。
7.計量檢定: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動,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
8.計量校準: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係的一組操作。
9.計量比對:在規定條件下,對相同準確度等級或指定不確定度範圍的同種測量儀器復現的量值之間比較的過程。
10.計量技術規範:根據《計量法》的規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在其計量工作許可權範圍內,按照規定程式制定、批准和頒布的,對計量技術工作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技術檔案。
11.計量檢定規程:為評定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規定了計量性能、法制計量控制要求、檢定條件和檢定方法以及檢定周期等內容,並對計量器具作出合格與否判定的計量技術規範。
12.測量管理體系:為實現計量確認和測量過程的連續控制而必需的一組相關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13.國際建議:國際法制計量組織的出版物之一,旨在提出某種測量器具必須具備的計量特性並規定了檢查其合格與否的方法和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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