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規定》的決定

2005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5年9月23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10.08
  • 實施時間:2005.10.08
由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05年6月29日通過,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05年9月23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10月8日
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成都市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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