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標準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標準應掌握漢語語音、辭彙、語法與漢字基本知識,並具備良好的漢語聽、說、讀、寫技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標準
  • 掌握:漢語語音辭彙語法與漢字基本知識
  • 具備:良好的漢語聽、說、讀、寫技能
  • 基本知識: 漢語辭彙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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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標準應掌握漢語語音、辭彙、語法與漢字基本知識,並具備良好的漢語聽、說、讀、寫技能。

標準能力

標準1.1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掌握漢語基本知識。
標準1.2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聽力理解能力。
標準1.3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口頭表達能力。
標準1.4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閱讀理解能力。
標準1.5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標準1.6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掌握漢語基本知識。

基本知識

1. 漢語語音基本知識。
2. 漢語辭彙基本知識。
3. 漢語語法基本知識。
4. 漢字基本知識。

基本能力一

1.能聽懂在各種場合下的國語或帶有方音的國語。
2.能對國語話語進行識音辨調、語流切分。
3.能在較長的對話或講話中獲取所需信息及關鍵細節,並能跳聽猜聽、聯想預測。
4.能整體理解所聽內容。
5.能領會說話人的真實話語意圖和情感,並能聽辨出言外之義。

基本能力二

1.能用較為純正的國語以正常語速進行口頭交際。
2.了解影響口頭交際的主要因素,並在實際交流中注意這些因素所起的作用。
3.能準確、流利、清晰、簡潔、符合邏輯地用漢語表達自己的意圖,闡述自己的觀點,評說他人的看法。
4.能完成敘述、描述、解釋、演講和辯論等比較複雜的口頭交際任務。
5.能對漢語拼音的難音有一定的了解並具備一定的辨音和正音能力。
標準1.4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閱讀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三

1.能讀懂不同文體的現代漢語書面語材料。
2.能快速閱讀不同文體的書面語材料,獲取文章的主旨和重要信息。
3.能理解和掌握漢語各種文體的結構方式和特點,並能運用於閱讀理解。
4.能掌握並運用閱讀理解的一般方法和技巧。
5.能基本理解文言文和古典詩詞。

基本能力四

1.能運用正式或非正式的表達方式進行漢語書面語表達。
2.能理解影響書面表達的主要因素,並能在實際書面表達過程中注意這些因素。
3.熟悉各種套用文體的結構和表達方式,並在進行書面語表達時規範使用。
4.能清楚、準確、合乎邏輯地進行書面語表達,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外語知識與技能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至少掌握一門外語,熟練掌握外語的語音、語調、辭彙、語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識,並能夠運用聽、說、讀、寫、譯等綜合能力進行交流。
標準2.1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掌握一門外語的基本知識。
標準2.2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聽力理解能力。
標準2.3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口頭表達能力。
標準2.4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閱讀理解能力。
標準2.5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標準2.6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掌握外語基本知識。

基本知識

1.外語語音和語調的基本知識。
2.外語語法的基本知識。
3.外語辭彙的基本知識。
4.外語語篇的基本知識。
標準2.2 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聽力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外語聽力能力應能滿足日常教學的基本要求。
2.外語聽力能力能滿足國外日常生活和一般社會交往的需要。
3.外語聽力能力能滿足開展日常工作的需要。
4.外語聽力能力能達到通過媒體獲取相關信息的水平。
標準2.3成都對外漢語教師應具備外語口頭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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