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舞弊是利用成本會計上的某種處理技巧,達到抬高成本或抑低成本,人為地完成成本降低任務或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有意造成的錯誤。例如為了抑低產品成小,故意不攤或少攤材料價格超支差異,將本期生產費用計作待攤費用,將本期生產費用少分配給可比產品而多分配給不可比產品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本舞弊
- 本質:利用成本會計上的某種處理技巧
- 目的:抬高成本或抑低成本
- 手段:不同成本費用項目之間的分類變化
成本舞弊的手段
手段一:不同成本費用項目之間的分類變化
雖然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對成本以及各項費用有較為明確的劃分,但有些項目的歸類仍有一定的彈性。比如銷售折扣,有的上市公司將其單列為一項目,而有的上市公司將其歸人銷售費用,作為給分銷或零售商的銷售佣金。該種歸類的變化會導致費用比率的非經常性的波動。此外,在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之間,也有一些歸類上的差異,如對銷售辦事處的租金及折舊支出,有的上市公司將其歸入管理費用,有的將其歸人銷售費用。如果上市公司的歸類發生變化,則費用比率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
手段二:變通廣告費用與商標使用費
對於擁有自有品牌的上市公司而言,其廣告費用的政策變化主要是將廣告費用視為收益性支出計入當期銷售費用或是將廣告費用支出視為資本性支出分期攤銷。該類政策的變化對廣告費用支出較大的消費品類公司影響很大。對於使用控股股東品牌的上市公司而言,一種情況是控股股東支付當期廣告費用,而上市公司按該品牌產品的銷售額提取一定比率支付給控股股東作為商標使用費;另一種情況是上市公司除支付商標使用費外,還支付當期廣告費用。前一種情況高估了當期利潤,後一種情況則是低估了當期利潤。
手段三:利息費用資本化
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以及非控股子公司之間存在大量的資金往來,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可通過資本市場籌集資金,資金較為充裕,因此控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較為普遍。對於占用的資金,有的上市公司不收取資金占用費;對於收取資金占用費的上市公司,其收取的費用比率又有區別。如果上市公司與其關聯方之間資金占用費用巨大,則收取的利息費用對當期利潤影響巨大。此外利息費用的資本化也常被用來作為降低費用和提高利潤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