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是指能夠代表最高管理者指揮和控制成本管理體系的人員。
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應由最高管理者指定。最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人員為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不能指定多人;
2、有一定的領導能力和管理經驗並能勝任工作;
3、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應理解最高管理者為什麼要指定和任命自己為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
4、被指定和任命的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必須是組織的高層管理人員;
5、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不一定是專職的;
6、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無論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必須履行以下方面的職責和許可權:
—— 確保按本標準要求建立、實施和保持成本管理體系;
—— 確保向最高管理者報告成本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 確保在整個組織內提高成本意識和更新成本理念;
—— 確保與成本管理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溝通。